賈康:加大社保投入 努力提升社保資金運行績效
新華網北京8月23日電 2010年8月23日上午9時,中國社會保障論壇第四屆年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演講時指出,在繼續加大社保投入的同時,加強制度建設,努力提升社保資金的運行績效。以下為演講原文:
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是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也是我國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推進公共財政建設、應對世界金融危機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近年來,各級財政部門不斷增加社會保障支出,支持建立和完善各項社會保障制度,促進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一、加大社會保障和就業財政投入的簡況
2003—2008年,全國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從2712億元增長到6804億元,年均增速為16.7%(見下圖)。2009年,全國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606.68億元,又比2008年增長11.8%。

圖1 2003-2008年全國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情況
在養老和就業方面,2003-2009年,中央財政累計補助養老保險基金支出5748.31億元。各級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總額由2003年的493.90億元增加到2009年的1326.29億元,年均增長22%。2010年為1561億元,又比2009年增長17.6%。各級財政就業補助支出1517億元,使全國城鎮新增就業人數過千萬。
在醫療衛生方面,同期,中央財政安排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416億元,其中2008年安排247億元,比2007年增長116%。中央財政安排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110.76億元,其中城市醫療救助44.13億元,有力地推動了各地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的開展。
在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方面共安排支出148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支出871億元。截至2008年底,全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2335萬人,平均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205元,平均支出水平為每人每月144元。2007-2008年,中央財政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24億元。截止2008年底,全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4305萬人,平均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82元,平均支出水平為每人每月50元。 二、支持建立和完善各項社會保障制度
(一)支持就業保障制度建設
1.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其向失業保險并軌
從2001年起,國務院在遼寧省開展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并軌試點。200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確定,2004年將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范圍擴大到吉林、黑龍江兩省,并適時推廣。
為切實推進全國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出中心再就業工作,結合東北三省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并軌試點工作經驗,2003年和2005年原勞動保障部和財政部下發文件《推動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業保險制度并軌工作》,到2005年底,全國并軌工作基本完成。
這個期間,形成了從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到失業保險、再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三條保障線”。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既有效促進國有企業富余人員分流安置,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又緩解了職工直接進入勞動力市場所帶來的沖擊。
2.支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
為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制度促進再就業的功能,自2006年1月起,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7省市,開展適當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試點時間為三年。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正式實施,從法律上確立了促進就業再就業的政策體系、制度保障和長效機制,為解決就業問題提供了積極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級財政部門認真落實關于促進就業再就業的各項扶持政策,不斷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實施辦法,支持就業再就業目標任務的完成。
一是建立并逐步完善就業再就業的政策體系。
二是努力增加就業再就業的資金投入。
三是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資金管理。
四是支持就業再就業平臺建設。
五是開展就業援助。
(二)支持養老保障制度建設
人口老齡化是我國當前和今后較長時期內面臨的一個重大社會問題。財政不斷加大對養老保障的投入力度,促進實現“老有所養”。
1.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從2001年起,在遼寧省開展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工作,其中一項重要內容是做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并于2004年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吉林、黑龍江兩省。2005年,在東北三省試點基礎上,國務院決定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和完善,主要內容是:
(1)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要求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2)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將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單位繳費比例一般為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20%左右。同時,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機制,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3)提高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為構建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促進人員合理流動創造條件,2007年財政部會同原勞動保障部下發了《關于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制定了省級統籌標準,積極指導各地推進省級統籌工作。
(4)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工資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國務院適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幅度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地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增長率的一定比例。
具備條件的企業可為職業建立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完全積累,采取市場的方式進行管理和運營。 2.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障改革
按照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結合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研究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2008年國務院通過了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
3.試行農村基本養老制度
經過2009年和今年的努力,農村基本養老的覆蓋面今年底應達到23%左右。
(三)支持醫療保障制度建設
1.全面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文明確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2003年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到2010年已基本覆蓋農村居民。農民每人所出的20—30元資金,要配之以中央、地方財政分別出資的各40—60元資金,形成人均總計100—150元的資金量,發揮“蓄水池”式的共濟功能。
2.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試點
2007年7月,國務院下發提出從2007年10月1日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到2010年,在全國全面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3.城鄉醫療救助
2003年11月,財政部、民政部、衛生部聯合下發文件,200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又轉發了民政部、衛生部、勞動保障部、財政部文件,要求各地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2006年,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在我國所有涉農縣(市、區)全面建立。2008年底,城市醫療救助制度也實現了全覆蓋。
4.工傷保險制度
2003年國務院頒布了《工傷保險條例》,明確了工傷保險制度的基本框架。工傷保險費由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和行業內費率檔次。
5.生育保險制度
生育保險因國務院未做統一規定,目前已有一些地區建立實施,也有一些地區沒有建立獨立的生育保險制度,女職工的生育費用在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6.啟動“新醫改”,建設覆蓋全民的醫療衛生保障體系
2009年,在應對世界金融危機沖擊、擴大內需改善民生的形勢下,黨中央國務院以極大的決心適時啟動了“新醫改”,要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建成覆蓋全民的醫療衛生保障體系,初步測算財政將為此提供8500億元左右的新增財力。 (四)支持社會救助制度建設
近年來,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各級財政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救助的投入,有力支持了社會救助事業的發展。目前,在我國已基本建立起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自然災害救濟等基本生活救助為基礎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并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費用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確定。為了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各級政府不斷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并完善低保制度,科學確定低保標準,推動城市低保制度與就業再就業政策的合理銜接,建立動態管理機制。
2.自然災害生活救助
2003年以來,中央財政多次調整受災群眾生活救助項目和標準。2005年,各級財政部門進一步完善了救災應急撥款制度,并研究建立救災分級管理制度。2007年,新增加旱災臨時生活困難補助項目;2008年,針對汶川地震設立了臨時生活救助、后續生活救助、向遇難人員家屬發放撫慰金等項目。在此基礎上,2009年中央重新調整設立受災群眾冬春臨時生活救助、旱災生活救助、緊急轉移安置、遇難人員家屬撫慰、倒損房屋恢復重建等補助項目,并適當提高了部分項目補助標準,對受災群眾吃、穿、住、醫等方面全方位提供基本保障。
此外,為加強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地方各級財政部門發揮財政職能,配合民政等部門研究完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合理安排救助站經費。
(五)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建設
住房問題是重要的民生問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始終把改善居民居住條件作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產業發展的基本目標。近年來,各級財政部門逐漸加大投入力度,在支持經濟適用房、抗震安居房、棚戶區改造等的同時,重點支持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公租房建設。
截至2008年底,全國共有295萬戶低收入家庭通過廉租住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條件,2009—2010年,廉租房等保障房建設進一步加大力度,2010年,將有約600萬套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不久前,有關部門又聯合下發了加快公共租賃房建設的文件,公租房供給有望較快得到顯著增加。
三、在繼續加大社保投入的同時,加強制度建設,努力提升績效
公共財政的基本職能之一,就是支持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與可持續運轉。在我國實現全面小康、構建和諧社會的歷史進程中,財政分配需要繼續加大社保投入,同時,還應結合經濟社會轉軌和配套改革的深化,加強相關制度建設,努力提升社保資金的運行績效。
今后一段時期,相關制度建設的一大重點,是加快建立健全由公共財政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社會保障預算組成的有機銜接的政府預算體系,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全面反映政府收支總量、結構和管理活動。2010年,全國各省(區、市)已試編本地當年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也正在匯總和審核。在試編期間,地方可根據本地實際適時向本級人大報告社;痤A算,經過三年左右時間,將正式向全國人大報告全國社;痤A算。
這項制度建設,將有力推動社會保障資金的政府投入提高其透明度、規范性,以及與公共財政其他資金、社會相關資金間的協調性,進而可以適應經濟社會現代化的客觀需要,助益于逐步提升財政投入資金及全部社保資金的的運行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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