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130萬職工工資集體協商
本市推行(試行)工資集體協商機制已有近10年的時間,但10年的工資集體協商之路走得并不順利,這項工作一直沒有展開。
昨日記者獲悉,一度躊躇不前的“工資集體協商”在今年開始動真格的,市人社局開始全面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并從下個月開始正式施行《天津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
《條例》攻克三大難題
與以往本市試行的“工資集體協商辦法”以及今年推行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相比,從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天津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將站在法律的高度對以往“工資集體協商”實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難點一一攻克。
難點1 工會扮演啥角色
全程監督協議簽訂履行
在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中,工會一直是比較尷尬的角色,此次《條例》明確了工會的職責,讓工會真正能姓“工”。
今后,工會要積極推動企業工會和行業工會組織建設,對職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進行幫助和指導,對工資集體協議的簽訂和履行進行監督。勞動行政部門、工會、企業代表組織,可以從熟悉勞動工資、企業管理、法律、財務等人員中聘任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難點2 職工代表怎產生
工會推薦任期內不得解聘
誰來和企業協商、職工代表如何確定,這是“工資集體協商”成敗的關鍵。《條例》明確,職工方協商代表由工會組織推薦,并且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通過;尚未建立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制度的,經半數以上職工同意。尚未建立工會的企業,由上一級工會指導企業職工民主推薦,并經半數以上職工同意。企業女職工人數達到本企業總人數三分之一以上的,應當至少有一名女職工協商代表。
職工方協商代表在任期內,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解除其勞動合同或者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確因工作需要變更職工方協商代表工作崗位的,應當事先征求企業工會或者上級工會的意見,并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難點3 協商哪些內容
工資福利補貼全包括
工資集體協商都涉及哪方面的內容,這是企業負責人最為關注的。《條例》規定,具體協商內容包括:工資分配制度;職工年度平均工資水平及其調整幅度;工資支付辦法;津貼、補貼等分配辦法;職工獎勵辦法;計時工資、計件單價、勞動定額標準;福利待遇;加班加點工資、醫療期待遇、帶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女職工、未成年工、殘疾職工等特殊群體職工的保護待遇;其他有關事項。
此外,《條例》規定,協商雙方協商確定的勞動定額標準,應當是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能夠完成的工作量。通過協商確定了具體內容后,要簽訂工資集體協議,協議有效期限一般為一年。
年內1.5萬戶企業實現工資集體協商
結合本市發布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以及《天津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的規定,市人社局確定了今年本市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的企業范圍。今年,80%以上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都要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有雇工行為的個體經濟組織要達到30%以上;職工在25人以上、建立工會的獨立企業都應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據悉,協商企業協議文本報送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審查的戶數目標為: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武清區和寶坻區要達到1000戶以上;濱海新區要達到2000戶以上;靜海縣、寧河縣和薊縣要達到300戶以上。全市要實現工資集體協商企業1.5萬戶以上、涉及職工130萬人以上。
今年,本市在指導和鼓勵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同時,工資集體協商范圍將向非公有制企業擴展,重點是在非公有制企業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探索創新集體協商工作,積極推動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新辦法。
未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不能享稅費優惠
據悉,本市允許采取靈活多樣的要約方式和協商方法,確立不同的協商重點。協商內容可以是全面的,也可以有所側重,要突出企業的個性化,防止和克服重簽訂協議、輕協商過程現象。企業效益較好的企業,要重點協商工資增幅和福利待遇;企業生產效益一般的企業,要重點協商工資支付保障。
此外,勞動保障部門還規定,對勞動報酬水平低于全市企業人均勞動報酬水平50%或連續兩年以上工資未增長的一線崗位職工,在安排工資增長時要予以傾斜。本市還將對工資集體協商的單位加大政策的激勵引導。未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和經營者將不得享受本市稅費優惠政策,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高級管理人員不能參加市級以上“和諧企業”等榮譽稱號的評選,并將未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等內容計入用人單位信用檔案。
新聞背景
工資集體協商為何難推行?
企業不肯談 職工不敢談 工會不會談
“出差每天40元的伙食補助還要加一些。”“夜班津貼也應該適當提高。”昨天,位于南開區三馬路的某國企內,一年一度的職代會正在舉行。工資集體協商,對于這家100多人的企業而言并不陌生,每年的職代會上,企業負責人都會和職工代表坐在一起商討工資的漲幅問題。今年的職代會開完后,95%的員工對確定的漲薪結果表示滿意。
據介紹,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在本市推行有近10年了,但只有少數企業成功了,大多數企業仍然躊躇不前。市人社局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真正推進工資集體協商的只是部分國企,還有少部分私企、外企,工資集體協商機制遇到的主要障礙便是“企業不愿意”。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對于工資集體協商的話題,不少企業都選擇了回避。
工資集體協商制為何躊躇不前?市總工會的有關負責人表示,原因主要有三點:一是企業不肯談;二是職工不敢談;三是工會不會談。協商的前提是權利對等,只有在平等的基礎上對話才叫協商。可現實當中,勞資雙方的權利并不對等,資方始終處于強勢地位,加之目前的就業形勢又不容樂觀,如此大的就業壓力,很多職工就不敢吭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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