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廊坊力推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8月31日,石家莊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該市要確保到今年年底,全市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制率達到95%以上,非公有制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制率達90%以上;力爭到2011年底,在全市各類企業普遍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會議強調,在下一步的協商中,要明確重點和難點,力爭重點突破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以及行業協商問題,實現工資增長切實向一線職工傾斜。
會議指出,各地、各單位要積極引導企業結合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根據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本行業職工工資平均水平,通過平等協商的方式,合理確定工資水平和分配辦法。通過科學測算、平等協商,體現職工對企業工資分配過程的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推進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實現職工和企業的互利雙贏。
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劉云峰出席會議并講話。省總工會副主席劉書為應邀參加會議。劉書為在充分肯定了石家莊市開展“集體要約”方式的有益嘗試的同時,就該市下一步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提出了具體的希望和要求。
石家莊市總工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相關部門的領導出席會議。
廊坊:三年內普遍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本報訊(記者趙偉龍 通訊員連錦)日前,廊坊市委、市政府聯合召開全市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會議,決定在非公有制企業、縣域小企業和港澳臺資、外資企業中大力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市各類企業普遍建立并不斷深化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確保職工收入科學、有序、合理增長。
會議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納入到構建和諧廊坊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工作之中,將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列入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責任目標考核體系;要將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特別是《河北省企業職工工資集體協商條例》納入本地區普法教育內容,提高企業和職工的法制意識,切實推動將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列入人大執法檢查和政協視察的重要內容;各類企業工資增長不得低于工資指導線中線,鼓勵和提倡經濟增長快的企業較多地增加職工工資。
當天,廊坊市政府辦公室還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意見》,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辦公室印發了《廊坊市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三年計劃》,計劃到2010年底,全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建制率達到80%以上,非公有制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建制率達到60%以上;到2011年底,全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建制率達到100%,非公有制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建制率達到80%以上,到2012年底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全市各類企業基本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廊坊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市總工會主席王瑞鋒出席會議并講話,副市長饒貴華主持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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