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工資集體協商時代
胡錦濤總書記前不久在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上指出要“不斷增加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溫家寶總理也在《求是》撰文,“如果收入差距繼續擴大,必將成為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大隱患”,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抓緊制定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中華全國總工會7月3日發布消息稱,各級工會要進一步加大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力度,力爭到2012年基本在各類已建工會的企業實行集體合同制度,全面扎實推進工資集體協商。目前,全國已有13省(區、市)以黨委或政府名義下發文件,推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23個省(區、市)人大制定“集體合同規定”或“集體合同條例”等地方性法規。
這些指示和舉措令廣大勞動者歡欣鼓舞,2010年被眾多專家和媒體稱為收入分配年。
其實10年前政府就提出要增加勞動者收入,但因為沒有建立工資增長的機制,勞動者收入因此增長緩慢。據全國總工會近期一項調查顯示,23.4%的職工已經5年沒有增加過工資,而工資收入占GDP比例也已連降了22年。這種狀況不加以改善,工資低水平將引發工人強烈不滿,勞資雙方關系會變得十分緊張。
無論從國外經驗還是我國實際來看,采取工資集體協商的方式來確定工資的增長是一條有效途徑。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一能提供讓勞資雙方坐下來協商、疏導矛盾的平臺,可以將危機消滅于萌芽狀態;二能縮小市場經濟中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維護一線員工的權益,確保每個員工分享企業發展的成果;三能幫助企業了解員工需求,使管理做到有的放矢;四能使員工充分了解企業的經營戰略和發展目標,增強其主人翁意識,有利于勞資關系和諧穩定,增強企業凝聚力,提高員工積極性。
200年前亞當•斯密就在《國富論》中說道:“高工資地方的勞動者,總是比低工資地方的勞動者活潑、勤勉和敏捷。”新凱恩斯主義經濟學家戴維•羅默歸結得更具體:更高的工資能增加工人的食物消費,改善工人的營養狀況;能提高工人的努力程度;能提高工人其他方面的能力;能培育出工人對廠商的忠誠。而公共決策理論認為,在經過了一個公共決策程序的決策,將是比較具有說服力和執行力的。
5月17日本田罷工事件后,珠三角上百家企業相繼提出增資要求。由于工會及時介入,通過集體協商,勞資雙方相互妥協與諒解,基本上解決得都比較圓滿,這些增資企業的生產秩序和效率較之前都明顯改觀。被譽為工資集體協商標本企業的廣州市國研機械設備公司副總經理陳蓓說,“其實,搞集體工資協商也讓企業嘗到了甜頭,這些年來工人的積極性高了,企業的利潤比工人工資增長得還快。”由此可見,工資集體協商有利于社會的和諧而不是動蕩,只會減少而不會增多罷工。
如今,以多家世界500強企業一線職工集體漲工資為代表,沿海地區制造加工企業興起了一股“加薪潮”。可以預見,在工會的指導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有望逐步成為職工工資正常增長的制度保障。
英國哲學家斯圖亞特•密爾說,“對于一個人的福祉,本人是關切最深的人。”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新時代的工人總會提出自己的要求;隨著法制的逐漸完善,工資集體協商潮流勢不可擋。
據悉,為了解決工人“不會談”的問題,全總擬投巨資大力推動專業集體協商員隊伍建設,目前全國已有集體協商員6萬余人。HR作為資方代言人,要懂得協商的基本知識、操作規程和相關法律法規,要具備嫻熟的談判方法和技巧,要能預測內部崗位調整及相應的工資變化,還要掌握影響當時當地本行業工資水平的各種信息,并能夠預測勞動力市場未來的變化趨勢。
由逐步普及到日漸常態化的工資集體協商時代已經來臨,企業要想在這股大潮中破浪遠航;唯有乘風順勢,積極應對,從長計議;HR要想在這項工作中游刃有余,必須努力學習,內外兼修,做足功課。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