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解決養老保險遺留問題:6種情形可以補繳養老保險
為解決甘肅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以及補繳養老保險費過程中的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針對各類人才市場、人力資源市場、勞動力市場等在經辦職工中斷繳費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過程中政策尺度掌握不統一、不一致等問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正式下發《關于解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未參加和中斷繳費等問題的意見》,規定9月1日以后,符合六種情形的未參保或中斷繳費人員均可依照規定自愿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符合以下六種情形可補繳養老保險金
據了解,以下六種情形可以補繳養老保險:1、經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勞動、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正式招工手續,后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或因為工作調動落空中斷勞動關系等)的原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工人(含計劃內長期臨時工、城鎮戶籍的臨時工)未參保或中斷繳費;2、職工因自動離職、開除、除名、刑滿釋放后無公職等原因未參保或中斷繳費;3、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辦理新參保手續。4、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費以及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后繳費年限不滿15年;5、企業職工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6、參保人員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時,以前年度繳費基數達不到全省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
個體工商戶可延長繳費
職工因自動離職、開除、除名、刑滿釋放后無公職等原因未參保或中斷繳費,可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和相應的繳費比例、繳費基數補繳未參保或中斷繳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服刑期間不允許補繳),前后賬戶合并計算實際繳費年限。對中斷繳費時間早于1996年1月1日的,只能補繳自1996年1月1日以后的部分。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費以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以下辦法處理:1、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最早繳費時間為1996年1月1日;2、2009年12月31日前,已經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費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礎上可申請補繳中斷繳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不得超過15年)再辦理正式退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以上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時間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1日后不再辦理。
有工作不能以靈活就業身份參保
《意見》規定,對有工作單位的人員,不得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已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要糾正,同時補繳因身份不同造成的繳費差額的本金及利息,退回工作單位按在職職工繼續參保。
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時,應按新的轉移辦法,在征得接受單位同意后方可辦理。接受方也應認真審核轉移人員轉入前各年度繳費基數,必須達到全省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達不到的,應補足后再接受;無法返回原單位補繳的,應由接收方辦理補繳事宜。
個體戶繳費中斷12個月不能補繳
2010年1月1日后,凡城鎮戶口,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申請參保或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必須出具營業執照、收入證明、戶籍證明等資料,經審核符合條件后辦理參保登記。從參保之日起繳費并計算繳費年限,一律不得通過追繳以前年度繳費的方式延長實際繳費年限,對中斷繳費不超過12個月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礎上,可申請補繳中斷期間的繳費,超過12個月的不再補繳。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后,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允許延長繳費至15年再辦理正式退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農村戶口在城鎮居住的人員在政策沒有規定之前暫不允許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1995年以前固定工按在職職工標準追繳3年
依照《意見》,經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資源部門(勞動、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正式招工手續,后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或因工作調動落空中斷勞動關系)的原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工人(含計劃內長期臨時工)未參保或中斷繳費的,分別按以下辦法處理:
1、1995年12月31日前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或因工作調動落空中斷勞動關系)的原固定工,在本人自愿的基礎上,可申請按企業在職職工身份和相應的繳費比例、繳費基數補繳1992年7月至1995年12月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含利息),不補繳不計算繳費年限。1996年1月1日起可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1995年12月31日前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或因工作調動落空中斷勞動關系)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含計劃內長期臨時工、城鎮戶籍的臨時工),在本人自愿的基礎上,可申請按合同制職工身份和相應的繳費比例、繳費基數補繳自參加工作至1995年12月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補繳不計算繳費年限。1996年1月1日起可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3、1996年1月1日后,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或因工作調動落空中斷勞動關系)人員,在本人自愿的基礎上,可申請按企業在職職工身份和相應的繳費比例、繳費基數補繳解除勞動關系(或因工作調動落空中斷勞動關系)之前的基本養老保險,不補繳不計算繳費年限。解除勞動關系(或因工作調動落空中斷勞動關系)后可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繳納養老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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