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起北海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820元
2010-09-19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記者日前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2010年9月起,我市市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820元/,6元/小時。合浦縣調整為565元/,4.5元/小時。北海市自1995年4月開始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先后8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00元、210元、275元、340元、460元(合浦縣320元)、500元(合浦縣320元)、580元(合浦縣400元),670元(合浦縣460元),今年的調整力度是歷年來最大的一次,月增額150元。
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范圍包括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這些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市區與合浦縣最低工資標準,按勞動者的勞動地點劃分。
市勞動保障部門有關負責人指出:最低工資標準是保障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資支付保障標準,是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最底線,而不是工資分配的唯一標準。最低工資中不包括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個人的獎金、加班加點工資、艱苦崗位津貼、住房補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有的用人單位把加班加點工資、內部福利待遇等都包括在最低工資內,以及采取提高勞動定額、降低計件單價、任意延長工作時間等手段來混淆或曲解最低工資的內涵,是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企業應當建立和完善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采取工資集體協商等形式,參考北海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及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結合企業生產效益情況,自主確定本企業內部分配方案,合理確定工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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