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起勞動爭議案件一次性成功調解
2010-09-25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13起上訴案件原本復雜又尖銳,經過兩個多月的鋪墊工作,日前,成鐵中院在不到兩天的時間里成功調解了這13起上訴案件,且當事人即時履行了全部協議內容。
2010年6月下旬,成鐵中院受理了袁某、郝某等13人分別訴達成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上訴案。郝某等13人,原來分別是成都、峨眉、西昌、重慶、齊齊哈爾機務段和西昌供電段停薪留職、退養或退休職工。1998年4月至2006年7月,上述13人分別與達成鐵路有限責任公司簽訂《聘用協議》。《聘用協議》對聘用人員的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均給予了明確約定,協議期限為6個月,雙方每半年對協議進行續簽,其間,達成公司按照協議的約定支付了上述人員的勞動報酬。2008年12月,達成公司決定不再對上述人員續聘,袁某、郝某等人要求達成公司支付崗位工資、安效工資、無故辭退補償金等共計2480000余元,引起仲裁、訴訟。
經成都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判決達成公司與郝某等13人不存在勞動關系,達成公司不應向郝某等人支付崗位工資、安效工資等費用。郝某等人不服一審判決遂提起上訴。
受理案件后,成鐵中院了解到:這13起案件中的雙方當事人分歧明顯,且涉案的職工較多、訴請金額高、社會影響較大,因此,為順利化解矛盾,該批案件最好調解解決。為此,成鐵中院制訂了周密的調解方案。此后兩個多月的時間里,各承辦法官、院庭領導多次與當事人交流,耐心聽取雙方意見,并深入地為雙方分析法理。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近日,郝某等13人訴達成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上訴案的調解協議終于達成。至此,這13起勞動爭議上訴案件在短短兩天時間內,先后全部調解結案并即時給付了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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