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工資增長上線為17%下線為4%基準線:12
2010-11-20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汕頭企業工資增長基準線:12%
汕頭市市出臺2010年企業工資指導線,規定工資增長上線為17%,下線為4%
記者近日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我市2010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出臺,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2%。全市各類企業應根據市頒布的工資指導線,結合本企業實際,與職工積極開展平等協商,確定本企業人均工資增長水平,并簽訂工資集體合同或制訂實施方案。
據介紹,本次工資增長上線(警戒線)為17%,對于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較大、職工工資水平偏低的企業,企業可以適當提高工資增長幅度,但一般不要超過警戒線。對于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為我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競爭性企業,其工資增長原則上不應突破上線。而工資增長下線為4%,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緩慢的企業,可按不低于下線的標準安排企業工資增長。職工上年工資水平較高、人均實現稅利與上年持平的企業,可參考下線安排本企業的工資增長。經濟效益下降幅度較大或虧損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同意,可視情況實行零增長,但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能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并應采取各項措施保障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另據記者了解,各類企業在確定本企業工資增長時,應當著力提高工資水平偏低的生產一線職工的工資水平。對工資水平低于我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或兩年以上未增資以及工資增長緩慢的生產一線職工,應予以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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