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鐵飯碗嗎?
2010-12-01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司長邱小平、全國總工會法律工作部部長劉繼臣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以勞動合同法相關話題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該場訪談由人民網、新華網、央視國際、中國人大網聯合主辦,人民網承辦。
有網友提問:聽說新《勞動合同法》中有被雇用者與單位簽過二次合同后,用人單位就不能再解雇該被雇用者?
李援說,這個問題是許多人都認為《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連續簽兩次固定合同后再續訂勞動合同時訂立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一個終身制的“鐵飯碗”,用人單位就不能再解雇。這是一種誤解。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無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確定終止時間就表明勞動合同的終止是不確定的,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或者出現法定的解除情形時就可以解除。企業的用工自主權并沒有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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