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拖欠多名離職教師薪水
2010-12-11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2004年9月,孟老師開始到蒼山縣大眾雙語學校工作。他告訴記者,學校每月要扣除300元做押金,而從2005年,學校開始拖欠部分工資。
2006年6月,也就是 四年前他才辭掉了教師工作,可至今還有近5000元的押金和工資被拖欠。直到2006年11月,該學校終于給他開了一張2889元的工資欠條并退還了部分押金,但剩余2100元押金一直未退。而記者調查發現,有類似經歷的老師不止他一人。
10月31日,記者聯系到2010年初從該學校辭職的王老師。王老師稱,他被拖欠的工資和押金接近8000元。
“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接到相關情況反映。”11月1日下午,蒼山縣教育局職成教育科陳科長說。
蒼山縣勞動局仲裁辦工作人員吳女士表示,從2008年開始,他們曾多次接到相關投訴:“投訴到我們這邊的,基本都拿回了工資和押金。”
1日下午6時許,該校出資者秦先生介紹,被收取押金的老師都是應聘時無法提供畢業證明的,而且只有2004年入校的老師交了押金,后來只要能提供收據的,都給退還了。“只要有工資條,我們都會付清,絕對不會惡意拖欠。”
山東創序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家祿表示,學校收取押金、長期拖欠工資都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侵犯,不符合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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