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五點調整
2010-12-20作者:未知來源:寧波晚報
記者從寧波市勞動保障局獲悉,從2011年5月1日起,該市外來務工人員社保套餐有關政策將有所完善。市勞動保障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政策的完善將會適當滿足不同層次外來務工人員的社保需求。
記者從新頒發的文件中了解到,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的調整主要集中在完善養老和醫療保險相關政策上,重點解決好轉移難問題。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內容:
一是完善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參保人員的繳費基數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最低暫不低于申報時當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最高不高于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上限標準;繳費比例按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確定,其中,企業繳費比例從13%下調到12%,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
二是完善養老保險待遇享受政策。參保人員到達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滿15年且按國家規定應在本市辦理退休手續的,可按基本(低標準)養老保險相關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三是完善養老保險轉移政策。政策完善后,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關系統一按國家養老保險規定辦理轉移手續。按規定參保繳費的養老保險關系,經本人申請可補繳為基本養老保險或按當時企業繳費基數的8%補繳后轉移,不愿補繳的,可按一定標準予以折算后轉移。
四是完善醫療保險參保年限政策。按規定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參保年限,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實記錄。
五是完善醫療保險轉移政策。參保人員在寧波市流動的,其大病醫療保險關系可轉移,大病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陳勝男、吳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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