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區現最潮討薪隊伍
讓子彈飛,讓物價飛,不讓血汗工錢飛——昨天上午,在廣州市海珠區云桂大街嘉宏閣前面,來自湖南和四川的十余位民工在冷風中舉牌抗議,他們號稱史上最潮討薪民工,希望能夠引起政府和媒體注意,能夠如愿討回血汗工錢回家過年和家人團聚。

開發商耍賴 民工討薪8年未果
“我已經墊付了一部分工錢,但是開發商賴著不給工錢,沒辦法我只有帶著他們來找開發商討工錢。”自稱來自潮州的包工頭林韋良告訴記者,他稱這些民工一到年底來找他要工錢,無奈之下他只得帶領討薪民工來找開發商討要工錢,受最近熱播電影《讓子彈飛》的啟發,他在情急之下想出了這個“史上最潮討民工薪標語”。
“嘉宏閣這個樓盤就是我們修建的,但不幸遇到‘老賴’,房子建好了,工錢卻不肯支付。他們每到年關逼我給付工錢,但我墊付的能力有限,也實在沒有辦法。”林韋良說,“官司打贏了,法院也查封了嘉宏閣,但是大膽的‘老賴’仍然無恥地把查封房產變賣,法院的判決書成了一紙空文。”
記者根據討薪廣東省高院的判決書了解到,1999年,林韋良帶領潮陽七建的施工隊與廣州金居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金居公司”)簽訂施工合同,約定將廣州市海珠區云桂大街某樓盤發包給潮陽七建承包施工。
2003年初,工程基本完工,金居公司以建筑質量、工程進度和發票等問題而拒絕支付工程尾款。
于是,潮陽七建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為由將金居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金居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項,同時向法院申請被告財產保全。廣州市中院查封了金居公司涉案房產嘉宏閣除已預售、抵押和被查封全部房產,包括負一層、三層全層以及第二層201-205商鋪。
經過幾年的漫長訴訟,廣東省高院于2006年6月終審此案后判處金居公司向潮陽七建支付工程款266萬元及違約金。林韋良和施工隊的兄弟本以為討薪之路到此可以告一段落,但是,金居公司卻一直未能履行法院的判決。 “找誰要錢,林老板說讓我們找開發商,開發商賣了查封房子跑路了,現在誰也不管,我們去找誰要工錢。”來自四川的民工老楊很氣憤,“這是血汗錢啦,一磚一瓦挑出來的,血汗錢都討不回,太黑心了!”
老楊的工友阿冬也抱怨,不僅要討回工錢,還應該算上利息,“8年前,這些查封的房子只有200多萬,5000塊工錢用來買豬肉能供一家人吃10年;8年后,查封的房子可以賣2000多萬,但我們的5000塊工錢買豬肉卻只能供一家人吃1年。”
查封房產遭變賣
但工程隊依然沒有等來被拖欠的工錢,林韋良卻驚奇地發現,之前由法院查封的“嘉宏閣”竟然遭到了變賣。
記者根據廣州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開具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獲悉,金居公司在廣州市中院查封后,將“嘉宏閣”的房產進行了轉讓。
廣州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事后承認,由于金居公司隱瞞了真實情況,自身在對涉案的預售合同進行備案登記時存在工作疏忽,導致已被法院查封的房產辦理了預售登記。
2008年3月,廣州市國土資源與房管局撤銷了“嘉宏閣”的部分商鋪的合同備案登記。林韋良回憶,當時廣州國土資源與房管局告知房子可以找法院拍賣了,“當時回來告訴等錢的工人,大家都高興壞了,好好喝了一頓。”
然而,高興太早的他們沒有料到:欠款還是未見影。“法院以‘涉及糾紛’為由,一直未能進行拍賣。”
查封房產買家系實際控股人父母
記者根據地址來到位于嘉宏閣的金居公司,卻發現公司大門緊閉,布滿灰塵。與金居公司正對門的,是海珠區江南中街萬壽居委會。該居委會的一位工作人員說,他們搬來這里辦公兩年多了,但他們的鄰居“金居公司”的小門一直鎖著,不見開過。
根據公開信息,記者發現,廣州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于2009年公布了全市324家不配合業主辦理房產證的開發商,金居公司在黑名單之列。
根據林韋良提供的一份廣州市公安局出具的證明顯示,“嘉宏閣”的實際購買人竟然是金居公司的實際控股人許某的父母和姐姐。在廣東省高院判處金居公司向潮陽七建支付工程款266萬元后,查封了“嘉宏閣”部分房產,金居公司卻惡意進行了變賣。而這些查封房產的買家,竟然是金居公司實際控股人許某的父母和姐姐。
“政府難道也真拿‘老賴’沒辦法嗎?”老楊聳了聳鼻子,“每年都要討工錢,自己也覺得沒有希望了,但是每年年關依舊抱著希望來,總得回家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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