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問題,先找工會商量
2011-01-18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工會是員工和企業的重要樞紐,也是員工成功維權的好幫手。大家知不知道,如果你有勞動上的法律問題,是可以到工會去咨詢的哦。
案例一:關于拖欠職工工資的問題
求助內容:職工劉某來電表示,單位沒有與他簽訂勞動合同,還拖欠他去年11月、12月的工資,這個問題該如何解決?
咨詢建議:首先,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且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因此,劉某的單位應支付雙倍工資差額。
其次,單位應支付拖欠的職工工資,且還需再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金。建議職工首先和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可申請工會調解,如果調解不成還可以再申請仲裁。
案例二: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問題
求助內容:職工韓某撥打12351熱線詢問,2011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咨詢建議: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從每月960元調整到每月1160元,每月增加了200元。同時,相應提高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13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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