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個建議就被變相罰坐
員工因勞動強度增加找到廠方理論,不料被廠方“調崗”,而這個“崗位”實在奇怪,不用員工干活,只是要求員工坐在三十七、三十八攝氏度高溫的房間里“蒸桑拿”,員工無法忍受炎熱,最終被解雇。昨天記者了解到,禪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廠方限制工人人身自由不合法為由,裁決廠方賠償員工4萬多元。
怪事:“調崗”即是高溫下罰坐
三名當事人分別名叫曾高金、唐令江和張小華。
曾高金告訴記者,他們原來是禪城區張槎華寶南路一家外資企業制管科的操作員,負責焊接頭。但從7月下旬起,廠方增加了他們的工作強度,不僅要焊接,還增加了計數等工作,完不成任務要按50元一天罰錢。三人連續兩天沒有完成任務,均被罰了款。
曾高金表示,三人后來去找廠方理論,廠方于是就調動了他們的崗位。新的“崗位”聽起來好像挺“舒服”的,似乎除了讓他們坐就沒別的事干。不過,廠方一開始指定在沒有開空調的廠務室坐著,后來又指定在三十七、三十八攝氏度的高溫車間內,整個上班時間都要坐著不許動,每兩個小時才能走動10分鐘。
“那種炎熱的天氣,一般人怎能忍受!”曾高金說,他們三人連續被“罰坐”了幾天,因無法忍受炎熱,躲去培訓室吹空調。可就在8月5日上班時,廠方開出了三張記大過罰單,告知三人已被開除。原因正是他們在廠方沒有批準的情況下,到培訓室吹空調,分別記了三個大過。
廠方:“坐著”并不是變相體罰
曾高金稱,廠方要他們罰坐的做法,是變相體罰,廠方違法將他們三人開除,廠方應該按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賠償。在與廠方協商無果后,三名工人向禪城區社保部門提交了相關材料,申請勞動仲裁。
在仲裁過程中,廠方對他們將三員工調崗的原因是這樣解釋的:因工人反映崗位勞動強度大無法負擔,因此消極怠工,工人消極怠工會造成后續工作的延誤,給生產經營造成損失,因此公司只有暫時將他們調離工作崗位。
廠方稱,因調整崗位暫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又考慮調整崗位期間必須保證他們工資待遇不會受到太大影響,所以只能安排他們“坐著”。至于他們坐著期間的工資福利,除生產獎金不發外,其他都是按時發放,“坐著”并不是變相體罰。
廠方還表示,開除工人是因工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在過去的一年時間里,這三名工人還存在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廠方依據有關勞動合同法規解除與工人所訂的勞動合同是正當的,無須因此向工人支付賠償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廠方賠償工人4萬多元
禪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廠方在工人對現有工作崗位的強度提出意見后,安排工人在指定崗位“坐著”,并且要求工人每兩個小時方可離開所屬位置10分鐘,并不發放工人的生產獎金。這種調崗安排不合法,剝奪了工人的正常工作和憑正常工作獲得獎金的權利,且要求工人每兩小時方可離開所屬位置10分鐘,限制了工人的人身自由,侵害了工人的合法權益。
仲裁委員會認為廠方的安排不符合法律規定,工人可以不遵守,因此廠方以工人擅離“坐著”的工作崗位為由分別對三人給予記大過的處分應屬無效,廠方也不能以此為由辭退工人,因此,廠方辭退工人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近日,禪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依法裁決廠方賠償三名工人共4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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