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關鍵在于民工權益的保護
“和諧勞動關系、社會和諧建設、和諧”這三個詞和“幸福”這個詞一樣,在政協委員的各小組現場討論會中頻頻出現。因為建設和諧的勞動關系提高職工的幸福已經是迫在眉睫,急需快速解決的問題了。
有政協委員提出,當前影響勞動關系和諧的問題仍然比較多,如果勞動關系問題處理不當不好,則會影響社會穩定,或有可能喪失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政府工作報告中,總理提出: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創造良好環境,引導各方面把工作著力點放在加快經濟結構調整、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上,放在增加就業、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上。
維護農民工權益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關鍵
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推進,改革開放過程中長期積累的一些深層次矛盾和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出現的一些新問題對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維護農民工權益問題。
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是保證“十二五”規劃順利實施的重要條件,農民工是中國特色工業化、城鎮化的生力軍,維護好農民工權益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關鍵。目前,有一億農村勞動力需向非農產業轉移,農民工就業形態總體上仍十分嚴峻,且農民工整體受教育程度和職業技能素質偏低,用工需求結構性矛盾突出等難題,需要切實從制度機制上解決好農民工權益問題,努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據調查,農民工就業過程中,各種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仍然未根本解決,主要突出表現為“三低兩多”,即農民工勞動合同率簽訂、參加社會保險的比例以及工資收入仍然處于較低水平。工傷職業病和勞動爭議較多。特別是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屢禁不止,有的地方甚至出現農民工討薪時遭到傷害的惡性事件。
此外,全國一億多由80后、90后構成的新生代農民工已成為農民工主體,這些農民工長期生活工作在城市,強烈要求融入城市,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待遇,而現實是他們融入城市很難,許多切身利益問題得不到解決,則會對社會和諧穩定造成影響。
今年是“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報告提出必須以科學發展為主題,而科學發展離不開社會和諧,社會和諧離不開勞動關系和諧,勞動關系和諧則需要解決農民工面臨的難題。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企業和職工要雙向互動
促進建立和諧勞動關系,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黨中央對工會組織提出的明確要求。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要發揮政府、工會和企業作用,努力形成企業和職工利益共享機制,建立和諧勞動關系。
我國現在正處在戰略機遇期、改革關鍵期和矛盾多發期,必須下大氣力發展和諧勞動關系,保持社會和諧穩定。一個時期以來,在一些地區和企業,勞動爭議有多發趨勢,有的甚至導致職工群體性事件。特別是去年富士康、南海本田等事件的發生,集中暴露了企業勞動關系中存在的嚴重問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解決這些矛盾和問題,必須從勞動關系本身入手。要真正實現勞動關系和諧,就要把企業經營者和職工群眾兩個方面的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這就需要工會組織來大力推動。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是一個雙向的問題。首先,企業作為資方,應該從提高工人工資待遇、福利待遇以及人文關懷等方面入手,將職工權益放在第一位,將人力資源視為企業的“資本”。作為職工,則應積極主動的投入到工作當中,用心工作,將自己視為企業的一份子,提高自身職業水平。總之,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企業主和職工要雙向互動。
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提高職工收入水平
實現“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離不開包括廣大職工在內的全體人民的共同奮斗,只有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才能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只有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實現充分就業,穩定就業,提高就業質量;依法推動企業普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促進建立企業工資協商共決機制、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努力提高普通職工收入水平,實現勞動報酬增長與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
保障和改善民生,則需要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努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提高社會保險水平,解除勞動者的后顧之憂;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大力做好新形勢下的職工群眾工作,切實解決好職工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促進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使“十二五”時期的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更好地惠及所有勞動者。
從制度上保障勞動者權益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是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和具體體現,需要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勞動法律體系,加強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切實加強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和工會與政府聯席會議制度建設。
從制度上保障勞動者權益,首先要做到的是,解決好農民工權益問題。例如,把解決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逐步在城鎮就業和落戶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使他們在求職就業、勞動報酬、子女教育、公共衛生、住房租購、權益維護、文化生活等方面,逐步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待遇。
加強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為他們提供更好的服務,提高綜合素質,增強法律意識,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加強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和訴訟工作,積極宣傳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工人法律素質和依法維權能力。
同時,企業要主動履行社會責任,建設和傳播以職工為本的企業文化氛圍,推動建立健全黨政主導的維護職工權益機制,促進形成黨委重視、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
只有從制度上保障勞動者權益,才能讓勞動者安心工作,企業和工人才能互利共贏,才能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系。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工會在行動
3月1日,2011年全總“兩會”新聞通氣會上,全總新聞發言人、宣教部部長李守鎮在談到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時,也重點介紹了工會打算如何推進和諧勞動關系構建。
李守鎮介紹:“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是一個主題宏大、內涵深刻的理念,同時又有很豐富具體的內容,工會主要通過抓好以下幾項工作來推進。“
一是大力促進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從2008年起,工會一直在呼吁和推動“惡意欠薪入罪”。今年,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將惡意拖欠勞動者報酬行為納入刑法規定。惡意欠薪入刑,將對發展和諧勞動關系、構建和諧社會將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
工會還將進一步加強源頭參與,推動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制定,積極配合人大開展執法檢查,發揮工會與政府聯席會議制度、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作用,堅持民主管理、廠務公開。健全勞動合同、集體合同、職代會等協調勞動關系制度,加強勞動爭議預防、預警和調處機制建設,完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及時掌握勞動關系矛盾的發展動向,做到表達職工利益訴求渠道暢通有序、調解勞動關系矛盾及時有效,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二是著力推進“兩個普遍”工作。將依法推動企業普遍建立工會組織。為此全國總工會制訂了三年工作規劃,目標是:2011年至2013年,全國企業法人建立工會組織凈增約195萬家,總數達到446萬家以上,全國企業法人建會率達到90%以上。
積極引導各類企業從實際出發開展工資集體協商,重視開展行業性、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推動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促進建立企業工資協商共決機制、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積極協助政府加大工資分配調控力度,把提高普通職工、農民工、勞務派遣工以及困難企業職工的工資收入作為重點,科學確定提高工資的目標,努力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實現勞動報酬增長與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這方面提出的三年目標是:到2013年底已建工會組織的企業80%以上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基本實現已建工會企業普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其中實現世界500強在華企業全部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三是大力做好群眾工作,解決職工民生問題。將推動政府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實現充分就業、提高就業質量;推動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提高社會保險水平,促進非公有制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工作,開展職業病群防群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進一步加強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建設,健全幫扶制度,完善幫扶手段,繼續做好“送溫暖”、“千萬農民工援助行動”、“金秋助學”等工作。積極推動解決農民工融入城鎮、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問題。另外,為實現“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工會組織將更好地團結動員廣大職工,廣泛開展勞動競賽等工作,在推動科學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勞動關系和諧中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是黨的要求,職工的期盼,工會的職責。站在歷史的新起點,面對“十二五”規劃確定的新目標、新任務,必須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社會和諧,推動科學發展,團結動員廣大職工在實現“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中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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