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你簽了嗎?
青海新聞網訊 十多年前從我省一家紡織企業下崗的趙女士找了很多工作,在超市當導購,幫別人照看服裝店等等,都不長久,如今她在一家小公司干了有7、8年了。她說,公司雖小,但簽了勞動合同,“三金”有保障,就沒有了后顧之憂。
近年來,是否簽訂勞動合同越來越成為我省就業人群選擇就業單位和工作的首要條件。
有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12月底,全省8個州、地(市)全部建立了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勞動用工備案企業1000余戶,職工14.3萬人。我省勞動合同簽訂率逐步提高,到去年底,全省規模以上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92%以上。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關系處處長程啟壽說,近幾年,我省以全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為依托,圍繞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的目標,以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為契機,以勞動關系調整工作為主線,加快工資分配宏觀調控體系建設步伐,大力開展勞動監察和勞動爭議調處工作,為維護勞資雙方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發揮了積極作用。
省總工會則積極圍繞職工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加強和提高職工技術技能素質,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做出積極努力。省總工會民主管理集體合同部部長旦木珍說,積極推進企事業單位廠務公開民主管理,推動企業依法普遍建立工會組織,全力保持職工隊伍穩定等工作,讓工會真正成為職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
省企業聯合會副秘書長楊廷成告訴記者,省企聯在全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中積極維護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在創建和諧企業與工業園區、加快企業家隊伍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據了解,我省在加大《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宣傳貫徹和加強勞動合同基礎管理的基礎上,全面推進勞動用工備案制度,規范用人單位用工行為。堅持先易后難原則,目前全省大部分國有企業和部分非國有企業建立了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動態掌握用人單位勞動用工、與職工簽訂、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同時集中開展勞動合同法貫徹落實執法檢查。從我省勞動合同制度建立的總體情況看,薄弱環節和重點環節依然是私營企業尤其是小企業和農民工勞動合同簽約率低且不規范的問題。我省適時制定了《青海省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意見》和《青海省全面推進小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專項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非公有制企業尤其是小企業為重點,督促企業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而且從2008年起,連續三年利用3、4、5三個月時間,集中在全省范圍內對建筑業、住宿和餐飲業、制造業、采礦業等農民工比較集中的行業,認真開展以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為重點的“春暖行動”。通過采取勞動監察日常巡查、舉報專查、勞動用工年檢和幾次專項行動等措施,加大對私營企業和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履行情況的檢查,有效促進了勞動合同法在我省的貫徹落實,勞動合同簽訂率逐步提高。
我省大力推進集體合同制度實施“彩虹計劃”,提高工資集體協商水平。圍繞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加強對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分類指導,引導生產經營正常的企業通過集體協商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和增長幅度,讓職工共享發展成果。而對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則重點引導其就工時、工資等措施開展集體協商。截至2010年底,全省簽訂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并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備案的各類企業1290余戶,涉及職工18.7萬人,其中涉及工資集體協商企業34戶,涉及職工2.8萬人。同時,加強協商能力建設,建立了青海省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幫助勞資雙方協商代表提高政策水平和協商能力,著力解決職工“不敢談、不會談”和有些企業“不愿談”的問題。
另外,我省還建立健全企業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切實解決工資拖欠問題;逐步建立健全勞動標準,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截至2010年12月底,全省8個州、地(市)全部建立了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工資保證金賬戶累計結余1.17億元,2010年墊付拖欠工資400萬元。 2003年以來,共查出拖欠農民工工資4.53億元,每年的清欠率都在95%以上。“十一五”時期,我省連續3次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去年9月我省將最低工資標準水平由“十五”末的450元(西寧市)提高到750元。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工時制度管理。
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還重點加大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和調解工作。將小額案件、簡單案件盡可能爭取調解方式解決,依托工會法律服務機構、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等資源,開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在全省選擇一批具備一定條件的大中型企業開展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示范建設,以點帶面,發揮企業在解決勞動爭議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將問題解決在萌芽。在注重調解預防的同時,積極開辟勞動人事爭議處理“綠色通道”,做到“快受理、快辦案、快結案”,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的共同配合下,2010年各級勞動人事調解仲裁部門共辦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558件,涉及勞動者1180人,結案率為96%。
程啟壽同時也認為,當前我省已進入發展的關鍵時期,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一方面給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巨大活力,另一方面也帶來一些問題,一些深層次矛盾開始逐步顯現,并不同程度地反映到協調勞動關系工作中來,使勞動關系日趨復雜化,協調勞動關系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和新挑戰。主要表現在,勞動用工方面的矛盾仍較突出。一些國有企業內部還存在著固定工、合同工、臨時工的概念,由于職工身份的差別導致同工不同酬等問題比較突出,由此引發一些矛盾和糾紛。私營企業對勞動合同方面法律法規的認識不到位,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或履行勞動合同,變相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等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現象還不同程度的存在;企業工資分配缺乏剛性約束,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工資分配決定機制沒有完全建立起來,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覆蓋面還不廣;勞動關系基礎體系薄弱狀況亟待改進。各級協調勞動關系力量普遍不足。還有部分縣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尚未建立。為此,我省還需要圍繞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的總體目標,以擴大勞動合同覆蓋面、實施集體合同覆蓋“彩虹計劃”、建立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為重點,在深化和諧勞動關系創建、促進實現體面勞動上取得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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