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大學生的尷尬
2011-05-06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教育部、財政部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中對實習生的權利義務作出過相關規定,如“不得安排學生每天頂崗實習超過8小時”,“實習單位應向實習學生支付合理的實習報酬。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扣發或拖欠學生的實習報酬”等。然而這項管理辦法僅僅是針對中等職業學校,大學生則面臨身份尷尬。
實習成本大
在一些招聘會上,一個普通企業開出的本科生工資大約1200元,而在一線工作的技術工人則能拿到2000-3000元。盡管技術工人崗位的缺口與日俱增,薪酬也頗具競爭力,不過,愿意到技校“回爐”的大學生仍然寥寥。
“幾乎所有的招聘都要求‘有相關工作經驗’,所以基本上大家都會在假期實習,即使學校不安排,自己也要找。”三峽大學文學院的小孔告訴記者,想找到一個實習崗位并不容易,班里在實習的同學大部分不僅沒有工資,還要自己搭上交通費和住宿費。在外地實習的同學成本更高。這些實習花銷大多由家庭承擔,實習單位極少向這些大學生支付報酬。
用人單位:不想成實習地
從宜昌工業技校了解到,前幾年還有少量大學生前來學習技能,但這兩年已經日漸稀少,今年更是已經消失。招聘會上,一企業負責人力資源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企業更希望得到“熟練工”,由于企業自己開展培訓成本高、代價大,所以基本上都不希望聘用無法直接上崗的大學生,從大學生到職場人的轉變最好在企業外完成。這些企業即使在接受在校大學生實習的時候也十分謹慎,“核心部門肯定不能讓什么都不懂的新手去接觸,單位無法提供給大學生真正的機會深入了解這一行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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