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司鄭學工揭示“真實”居民住房支出
統計局公布的2010年國民經濟核算中對居民消費支出的統計結果,月均1123元的支出中,每月住房支出僅為111元,排在衣食住行的末位。此言一出即刻激起網友們的千層浪。當你背負著一個月幾千元的房貸或房租,或者怎么算自己的工資都買不起房時,冷不丁聽到一個數字,稱按照2010年國民經濟核算中對居民消費支出的統計結果,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為111元。強烈的反差自然會引發種種質疑。昨天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又發表署名文章稱,其實2010年城鎮居民每人每月用于居住的實際支出在680元以上。文章稱,這部分支出包括住戶調查口徑的居住支出和一部分購房支出,不包括居民自有住房虛擬租金。

“數據能反映發展狀況”
鄭學工稱,按照國際標準,國民經濟核算口徑的居住消費支出與住戶調查口徑的居住支出有所不同,前者包括居民自有住房服務支出(即居民自有住房虛擬租金)而后者不包括,但二者均不包括居民購、建房支出,因為這部分支出算作投資而不是消費,而住房是生產住房服務的固定資產。
鄭學工強調,不論是國民經濟核算還是住戶調查,國家統計局都是按照國際標準或國際上通行的做法開展的。他表示,目前,統計部門的數據雖有瑕疵,但絕大多數統計數據能夠正確反映我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狀況。
“每戶月支出1958元”
昨日,國家統計局核算司鄭學工在統計局網站上,發表了《統計是一門科學一個統計人對人均111元居住支出的思考》。鄭學工稱,根據國家統計局網站上的數據粗略計算,2010年城鎮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的實際支出(包括住戶調查口徑的居住支出和一部分購房支出,不包括虛擬支出)已超過8162元。也就是每人每月支出680元以上,約合每戶1958元/月。同時,這個數據還只是一個全國的平均水平,不同地區存在較大差距。此前,統計局公布數據顯示,城鎮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為111元,引起公眾廣泛質疑。
鄭學工在文章中指出,人均111元/月的居住支出并不是國民經濟核算數據,而是住戶調查得來的,它只包括房租、水電費、燃料費、取暖費、物業費、維修費等日常消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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