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禁討薪”到“求反映”,深圳到底玩什么?
今年4月27日,深圳市住房建設局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關于切實做好建筑行業農民工工資結算支付工作共同維護大運會期間社會和諧穩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一文,《通知》明確規定,5月1日至9月30日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嚴肅處理期。在此期間,嚴禁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凡是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造成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建筑施工企業,主管部門將直接給予不少于3個月的紅牌警示,其間不得在深圳承接工程。這一規定引發極大質疑,5月9日,新華社、《人民日報》均發文對此規定表示質疑。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9日對“禁止農民工上訪討薪”一事作出回應,當日深圳住房建設局撤回“嚴禁農民工非正常討薪”文件后,10日深圳市住房建設局再次發布名為《關于切實做好建筑行業農民工工資結算支付工作共同維護大運會期間社會和諧穩定的通知》的該文件,不過修改后的文件中,嚴禁農民工非正常討薪的字句已不見,取而代之的是“建筑業農民工應當依法反映欠薪訴求,自覺維護信訪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
而且對于第五條針對施工企業的欠薪方規定也進行了修改,主要去除了“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嚴肅處理期”的表述。此前該文件第5條為“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嚴肅處理期,在此期間嚴禁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凡是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造成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建筑施工企業,直接給予不少于3個月的紅牌警示,警示期間鎖定信息卡,禁止在我市承接工程”。修改后的文件表述再次下發已修改成“我局及各區局將進一步加大清欠和維穩工作力度,凡是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造成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建筑施工企業,將依法記錄不良行為、鎖定信息卡,直至清出預選承包商名錄。”
在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表示該文件“表述確有錯誤、在內部行文程序和文字把關上不夠嚴格”,并且向“向農民工道歉”后的第二天,這份文件就修改完善后重新發布。與上份文件相比,此次文件主要對兩條規定作了修改,其中最關鍵的是第六點對農民工討薪的表述。此前文件中稱“在嚴肅處理期內,嚴禁農民工通過群體性上訪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討要工資,凡是組織、參與集體上訪事件的,一律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次修改后為“建筑業農民工應當依法反映欠薪訴求,自覺維護信訪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我局將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在網站公布專門的信訪值班電話,積極協調解決因拖欠工程款而引起的欠薪問題;各區局也應當采取相應措施,全力做好農民工工資的結算支付工作。”從修改前后的語氣上來看,此前威脅、強硬的氣息去除,取而代之的是服務和溫和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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