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山縣麻尾法庭為勞動者爭取到12萬工傷賠款
2011-06-13作者:未知來源:貴州勞動時報
近日,獨山縣人民法院麻尾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歷時3年且過程復雜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因工傷引起的糾紛案,不僅化解了雙方的矛盾和怨氣,還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
2008年4月5日,唐太和在獨山縣麻尾鎮鴻運建材廠上班期間被該廠機械皮帶絞傷,經獨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2009年1月13日,獨山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部分費用作了仲裁,雙方達成了一份賠償7萬元的私了協議。此后,唐太和以協議具有法定可撤銷情形為由向該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該協議書經一審、二審撤銷。2009年6月30日,黔南自治州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被告工傷作出勞動能力鑒定。2010年11月22日,貴州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重新作出鑒定。2010年12月8日,獨山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再次作出仲裁,用人單位對仲裁不服遂起訴。該案歷經各種繁雜程序,最終麻尾法庭于2011年5月17日進行宣判,經過該院法官堅持不懈的調解,最后,雙方終于達成了賠償12萬元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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