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遇糾紛,姐姐遭“連坐”?
因為弟弟與公司有經濟糾紛,同在一家單位上班的姐姐的工資都不發了?近日,合肥的湯女士向本報反映,自己供職的單位對員工工資實行“連坐”,因為弟弟與單位有幾萬元的賠償問題至今沒有得到解決,單位便拖欠了自己5個月的工資。湯女士申請了勞動仲裁,可勝訴后,公司又向法院提起了上訴。
弟弟有糾紛,姐姐遭辭?
湯女士說,自己是2004年12月進入安徽文王釀酒股份有限公司駐合肥營銷區域工作的,曾先后在不同崗位上任職,后擔任公司駐合肥營銷區域主管,負責市場營銷工作。湯女士的弟弟在位于臨泉縣的公司總部為車隊開車。
2010年,湯女士的弟弟在駕駛大貨車運輸時,貨物發生自燃。后來保險公司賠了一部分,剩余的損失公司本著“誰開車誰賠償”的原則要求湯女士弟弟賠付。但湯女士弟弟卻認為,貨車自燃屬于不可抗拒的意外,不是他主觀過失造成的,因此拒絕賠付。
“公司便扣了他3個月的工資和所有補助,總共有1萬多。”湯女士說,2010年3月,因為雙方協商不攏,其弟一氣之下便離開了公司。
湯女士介紹,后來公司曾找她要其弟的手機號碼等聯系方式,自己都提供了。但沒想到,公司還是克扣了自己2010年12月到2011年4月共五個月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也遭遇不同程度的克扣。
辭退是因“無故曠工”?
而這段時間,湯女士是一名待產的孕婦。她告訴記者,在自己與文王公司僵持了快半年而無法協商解決此事后,公司將她辭退了。
湯女士告訴記者,文王公司辭退自己的理由是她“介紹人(其弟)不當”。“我四五月份去上班的時候,門衛根本不讓我進門,就是進去了,人事部門的人也不讓我參加考勤。后來更是直接將我辭退了。”
感到身心、生活和名譽受到極大傷害的湯女士,隨后向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文王公司補發克扣工資、業務車輛維修報銷費、2010年全年獎金、春節補貼、失業補償金以及扣除的保險金。
而文王公司解釋為何辭退湯女士時則稱,湯女士于2011年2月23日起曠工多日,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是依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此公司無需支付補償金。
公司不服仲裁已起訴
由于雙方簽有勞動合同,湯女士也有工作證、工資卡等證據,文王公司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沒有異議,但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調查認為,文王公司解除與湯女士勞動合同時,沒有承擔對解除勞動合同行為合法性的舉證責任,即未證明湯女士行為的嚴重性、公司規章制度的合法性和規章制度是否進行公示告知等事項,僅憑文王公司提供的《考勤記錄表》和公司自行出具的《情況說明》,不足以說明湯女士連續曠工的事實。
2011年6月1日,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向湯女士下發了《仲裁裁決書》,判決文王公司向湯女士一次性支付賠償金、未發工資、過節費等各類費用共26000多元,湯女士返還文王公司手機及手提電腦各一部。
記者近日從湯女士處了解到最新進展,文王公司不服裁決結果,已經向公司總部所在的臨泉縣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記者致電湯女士供職公司的人事部,一名女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此事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公司會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對記者其他提問則不愿回應。
上一篇:企業無權扣押員工任何證件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