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情況下單位有權“克扣”工資
“我國勞動法律明確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蔀槭裁次业绞值墓べY比合同約定的少,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法院卻偏偏支持公司扣我的工資?”實踐中,一些勞動者面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全額工資的請求被駁回后,往往一臉惘然。因為他們并不知道,在有些情況下,用人單位的確有權“克扣”其工資。
個人所得稅,用人單位有權直接代扣代繳
【案例】2016年1月1日,李倩茹與一家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李倩茹的月工資為8000元?僧敶卧吕钯蝗泐I取工資時,卻發現公司并沒有如數發放。面對李倩茹的質疑,公司給出的答復是:已經按照有關標準,代扣代繳了李倩茹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無論出于什么原因、基于什么理由,公司沒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足額發放工資,都屬于克扣工資。更何況我該不該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我自己的事。公司何必狗拿耗子多管閑事!”李倩茹對此耿耿于懷。
【點評】公司的做法并無不當!秱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第二條、第四條分別規定:“凡支付個人應納稅所得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團組織、軍隊、駐華機構、個體戶等單位或者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下列所得,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三)勞務報酬所得;(四)稿酬所得;(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十)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也指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在李倩茹月工資收入超出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情況下,公司代扣代繳無疑是正當的。
造成不當損害,用人單位可以從工資中抵扣
【案例】因為必須經常接觸易燃物品,劉志林所在的車間是禁止吸煙的。就此,不僅在顯眼位置有著相關“警告”,而且也常常作為安全要求一再告誡,甚至劉志林還由于吸煙受到過通報批評。2016年2月27日,劉志林基于煙癮發作,忍不住又偷偷點了起來。誰知卻因亂扔煙頭引發火災,造成公司5萬余元損失。鑒于劉志林無力全部賠償,公司決定就不足部分,每月扣除劉志林工資的20%,直至全部賠清為止。“這不等于是克扣工資嗎?”劉志林對此感到不滿。
【點評】公司有權扣除劉志林工資用于賠償!豆べY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第三條也指出:“《規定》第十五條中所稱‘克扣’系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應得工資(即在勞動者已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全部勞動報酬)。”即克扣工資是針對無正當理由的行為而言,如果于法有據,則不構成克扣工資。正因為劉志林對公司的禁令置若罔聞,甚至由于吸煙受到通報批評后仍不思悔改,尤其是其行為客觀上已經造成了公司的損失,決定了公司只要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超過劉志林當月工資的20%,且剩余工資不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就能夠得到法律支持。
上班遲到早退,用人單位可按規定通過扣工資處罰
【案例】楊某某所在公司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員工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下的,每次扣除15元工資;30分鐘至1小時的,每次扣除30元工資;1小時至兩小時的,每次扣除半天工資;兩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扣除全天工資。該規定經過全體職工討論,在平等協商確定后,還進行過公示。公司與楊某某的勞動合同中,也有著相應的內容。2016年3月,因為和男友纏綿,楊某某有過6次半小時以下的遲到。公司在對楊某某進行嚴厲批評的同時,扣除了其90元工資。
【點評】公司可以通過扣工資的形式對楊某某給予處罰!秳趧雍贤ā返谒臈l、第二十九條分別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與之對應,正因為公司的規章制度經過全體職工討論、平等協商確定和公示,公司與楊某某的勞動合同中也有著相應內容,決定了無論是從規章制度還是從勞動合同角度,公司的做法均并無不當。
下一篇:沒填寫申請單就不算加班嗎?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