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確認無證據勞動者申訴被駁回
2011-09-30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案情簡介
2006年6月22日起余豐(化名)到某農產品加工公司工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也沒有給他上社會保險。2008年5月10日公司以生意不景氣,不需要這么多人為由將余豐辭退。
于是余豐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請求公司支付:1、兩個半月工資2625元作為辭退經濟補償金;2、工作期間每周六加班共88天3080元加班費;3、2008年1月10日加班到晚10點、1月24日加班到晚8點共35元加班費。
案件結果
某農產品加工公司經仲裁委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沒有到庭,依據相關規定,最終缺席裁決:駁回余豐的申訴請求。
案件分析
余豐自述其于2006年6月22日到某農產品加工公司工作,未簽訂勞動合同,于2008年5月10日被辭退。但是并沒有就自己與該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提供任何相關證據。因此對余豐的申訴請求,仲裁委無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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