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合同日期倒簽 企業造假被訴法庭
2016-04-20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對于合同簽訂前的履行過程,由于存在較大的不確定因素,雙方的權利義務不明確、法律責任界定不清,容易產生法律糾紛。
市民林培(化名)原本是一家網絡科技公司司機。近日,因為發生勞動爭議,他和昔日東家對簿公堂。不過,在法庭上,關于林培的工資標準竟出現了“兩個版本”,公司向法官提交了一份勞動合同,在這份合同中工資標準約定為2800元。這一份勞動合同期限自2013年8月開始。但是,林培提出,他的實際工資是每個月4200元。公司提交的勞動合同是在原先雙方簽的空白勞動合同上,事后單方添加內容形成的。而且,那份空白合同是他被逼無奈簽的。
為了證實自己的說法,林培提交了入職申請表,還有發放工資的銀行卡交易記錄,證明他的入職時間實際上早了半年,而且實際工資為每月4200元。經法庭調查后,最終查明是企業倒簽勞動合同造假。最后該企業敗訴,判決要求企業按每月4200元的工資標準賠償,并按實際入職時間為林培補繳社保。
律師說法:對于合同簽訂前的履行過程,由于存在較大的不確定因素,雙方的權利義務不明確、法律責任界定不清,容易產生法律糾紛。在這個案例中,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直接在空白合同上簽字的現象,在現實生活中并不鮮見,一旦發生勞動爭議,用人單位為了趨利避害,可能就會出現在空白勞動合同上倒簽時間、補填對自身有利的不實內容等行為。因此,勞動者切記不要簽署空白勞動合同,同時,在簽字之前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并且要堅持保留一份勞動合同原件,方能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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