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被電傷包工頭拒賠 沒簽勞動合同受傷索賠難
施工時被電擊,左手中指和無名指被燒傷,用工單位卻不愿意支付醫藥費。無奈之下,在福州務工的曹先生24日致電本報黨報熱線83751111,反映他遭遇的工傷賠付難題。
5天前,曹先生在包工頭程某的雇傭下,給一家店鋪安裝照明電路,不想在安裝照明燈具時被電傷,左手中指和無名指均被燒傷,經福州總院鑒定為3度燒傷。醫生建議曹先生做植皮手術,這個手術需要5000元。
曹先生說,他一家人都在福州,妻子在做保潔工作,每月只有幾百塊錢的收入,家里還有兩個孩子正在讀書。“受傷后我花掉了1000多元,現在身上只剩幾十塊錢了。”由于沒有和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曹先生在索賠時遭遇了難題。
記者隨后聯系了曹先生的包工頭程某。程某表示事發后已支付曹先生200元用于治療,并稱不愿意再給錢了。“他不是我的員工,我們沒有簽勞動合同。”
律師: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對此,福州中天成律師事務所陳景名律師表示,外來務工人員要增強法律意識,主動與用工單位簽勞動合同。陳律師說,現在的用工市場,特別是低端勞動力市場,是買方市場,用工單位不愁招不到人,不少外來務工人員只好抱著“找點活干”的心態,滿足于找到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他說,那些法律意識強的農民工肯定不會成為用人單位優先考慮的對象。
陳景名說,對于那些沒有和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外來務工人員來說,一旦發生工傷事故,可以撥打12348法律求助熱線,也可以自行向相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再向法院提起訴訟。在向法院提起訴訟前,要求賠付的一方需要備齊工傷認定材料、病歷資料以及能夠證明雙方事實勞動關系的材料等資料。
維權困境:勞動關系難以認定
多數專家表示,工傷認定程序過于復雜,是很多外來務工人員對工傷認定望而生畏的主要原因。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法規的規定,職工與用人單位就工傷賠付問題發生爭議時,要想獲得工傷保險待遇,必須先申請工傷認定,而認定工傷的前提是雙方存在勞動關系;認定工傷后,還需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最后職工才能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
然而在現實中,一些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特別是那些沒有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他們獲得賠償的最大障礙是很難認定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
去年7月24日,國務院法制辦全文公布了《國務院關于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其中,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爭議處理程序復雜,落實待遇時間長,對不參保用人單位處罰力度不夠等問題在征求意見稿中有了解決辦法。不少法律界人士因此呼吁,修改后的《工傷保險條例》應當盡快出臺,以破解當前職工工傷后索賠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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