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管怎能鞭長莫及
2010-09-13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在“借支”的名義下,湖北武漢一些建筑工地每月只給工人發放少量現金,其余以能在內部流通的“飯票”等代金券替代,最后從工資中扣除。
《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飯票抵工資無疑是一種違法行為。以飯票抵工資,意味著農民工只能在工地用餐。
由于農民工無法選擇市場競爭帶來的更高性價比的餐飲服務,這一做法,事實上損害了他們的利益。同時,緩發、少發的工資,也不會趴在賬面,而會被挪作他用賺取額外收益,這形成了對農民工的二次損害。
主張合法權益,也需要“成本”,尤其是可能失去工作甚至威脅人身安全的“機會成本”。在勞動監管鞭長莫及或是“忙不過來”的時候,吃飯、工作等現實的壓力,讓農民工難以主張自己的權益。
“飯票抵工資”這種有悖情理、有違法律的行為,能在一些工地存在,正折射出農民工權益保護的困境。
上一篇:武漢工地用飯票抵工錢
下一篇:工資變飯票”折射勞動者權利貧困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