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工地用飯票抵工錢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農民工和其他職工一樣受到法律的保護。武漢市一些建設單位以飯票抵工資,變相克扣、拖欠農民工的工資,明顯侵犯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據了解,在當地這種違法行為并非個例,而且存在了很長時間。
近日,在武漢市山河集團銀泰大智家園工地,記者看到,工人們使用內部飯票買飯,看起來和一般的食堂沒什么兩樣,惟一不同的是,他們的飯票不必用錢買,而是隨便領。 在這個工地上,工人不但可以領飯票,還可以領到錢票。
記者從幾位正在用餐的工人那里得知,他們的酒和煙都是用工地上的錢票買的,其中紅色的票據就是山河集團大智家園工地上發放的購物用的錢票。白色和藍色的是工地上發的飯票。在另外一家中浩三陽外灘項目的工地上記者看到,這里的飯票既可以買飯,也可以購物,是一票通用。
其實,像這樣自行印制代金券,并在內部進行流通的工地,在武漢市不止一家。記者走訪了不同的工地,見到了各式各樣的飯票和錢票。但是奇怪的是,有的工地負責人卻并不愿意承認用錢票購買商品這種現象的存在。
雖然工地上的票子要多少有多少,但工人們知道,這些票子最后還是折成錢從自己的工資中扣除。那么這些工人手頭沒有一點現金,出去遇上一些必要的消費怎么辦呢?工地規定,要拿現金每個人只能拿到自己月工資總額的10%到20%。一個月大概有200元到500元不等的現金可以領取。
為核實相關情況,記者在工地上找到了他們的班長,在他那里看到了一本記載著工人們領取現金以及飯票錢票的記賬本。記賬本顯示,這個班組的工人除了每月領取400至1000元不等的飯票錢票外,每個月只能固定領取幾百元的現金。明明是以飯票抵工資,工地老板卻稱是一種借支。武漢市的建筑管理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人員都表示,這種以借支名義發放飯菜票,然后再從工資中扣除的做法是違法的。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的形式,按月向勞動者支付,不允許用實物或者其它代金券的方式來代替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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