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出臺勞動爭議應急處置辦法
2010-09-13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南通市勞動爭議仲裁應急處置試行辦法》日前正式出臺,并將于10月1日起試行。該辦法規定,如發生突發性群體勞動爭議事件,可由勞動者推選三至五名代表作為委托代理人,現場申請勞動仲裁。對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逃匿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即時立案,由現場臨時設立的特別仲裁庭即時開庭審理,及時作出裁決。據悉,此舉在全國尚屬首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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