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上吊塔討薪 換來五天拘留
2010-09-14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日前,滸山街道某工地職工趙某因勞資糾紛爬上30米高的吊塔,以自殺跳塔為要挾來討要工資。最終,趙某討回了所欠工資,但自己的過激行為擾亂了工地的正常施工秩序,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5天。
四川籍男子趙某此前在滸山街道某工地6號吊塔做吊車司機。由于趙某所持上崗證有假冒嫌疑,被所在公司于8月31日辭退。趙某認為公司處理不當,9月1日,雙方發生爭執,趙某隨后爬上該工地6號吊塔的塔頂以跳塔來威脅公司。經過公安、消防、建設、勞動以及滸山街道等部門相關人員勸說,2個多小時后,趙某決定下塔接受調解。雖然根據有關規定,職工離職后5天內未結算工資不算拖欠,但調解后,趙某所在公司結清了趙某的所有工資,而趙某因擾亂社會公共秩序(企業生產秩序)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5天。
“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討薪事件。”市勞動監察部門負責人表示,該職工本可以通過正常的投訴途徑向勞動或建設等有關行政部門反映勞資糾紛,企業是否存在勞動違法行為也應由勞動行政部門認定,不應該以跳塔為要挾來達到討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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