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追討勞動合同第一案”終獲賠
2010年11月18日,從四川來京打工的何正文、何正武兩兄弟從豐臺區(qū)法院執(zhí)行庭法官手中接過7.7萬元的支票,長達一年零兩個月的欠薪追討之路終告結束。
這起看似普通的案件,事實上是國內建筑工人追討勞動合同的第一案,并最終罕見地獲得了法院對支付雙倍工資等訴求的支持。
盡管《勞動合同法》已頒行將近三年,而中國建筑業(yè)的農民工絕大多數(shù)都沒有與雇主簽訂勞動合同。由于當前建筑業(yè)普遍實行的層層分包制度,和工人們進行直接接觸的是包工頭或者帶工,大部分工人和建筑公司并不直接發(fā)生關系。工人與包工頭之間依靠鄉(xiāng)情加以維系,而與真正的雇主沒有任何勞動合同。
正因如此,在建筑行業(yè),工人無法按月領取工資,工資拖欠、克扣問題嚴重。一旦發(fā)生欠薪事件,工人更多是通過勞動監(jiān)察等行政手段追回應得工資,少有依照《勞動合同法》追償雙倍工資以及經(jīng)濟補償金的案例。因而,何氏兄弟的維權經(jīng)歷,被業(yè)內解讀為建筑工人“追討勞動合同第一案”。
2009年3月,何氏兄弟跟著包工頭進入北京市海淀區(qū)溫泉鎮(zhèn)“北辰香麓”的施工工地時,同樣無法與勞務分包商北京鴻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稱鴻佳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到2009年9月主體工程結束,工人待結工錢時,何氏兄弟與鴻佳公司就工時計算及工資計發(fā)的方式產生分歧。鴻佳公司最初承諾按每平米35元結算,最終改為按日結算,且工資標準從最初談定的120元每天降到了100元每天。照此計算,何氏兄弟的工資每人將被克扣6000元左右,只能拿到9000元。
在多次協(xié)商無果的情況下,何氏兄弟決心通過法律手段追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加班費,以及拖欠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金等。因擔心遭到報復,兄弟倆立下生死約,約定如果一方遇難,另一方則將對方子女撫養(yǎng)成人。
2009年9月14日上午,何正文到鴻佳公司所屬的豐臺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仲裁委員會正式提起申請。直到2010年1月26日,裁決書下發(fā),仲裁委支持了他們大部分的訴求,包括被拖欠的工資、平日、雙休日以及法定假日的加班費、沒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被拖欠工資25%的經(jīng)濟補償金以及2009年6月到8月的高溫補貼。
然而在裁決書下發(fā)的第二天,鴻佳公司不服裁決提起訴訟,一審判決一直到2010年8月11日才正式下發(fā)。盡管法院仍舊支持了沒簽合同的雙倍工資、加班費等,但鴻佳公司多次拖延支付,兩兄弟不得不申請強制執(zhí)行。時值2010年11月18月,兄弟二人終于拿到了包括雙倍工資、加班費、經(jīng)濟補償金等在內的7.7萬元人民幣。
在業(yè)內看來,這樣一個看似普通的執(zhí)行結果,將給建筑工人們的維權帶來良好的示范效應。“法律就是國家鑄的一口大鐘,你自己不去敲,它就永遠不會響。”何正文如是說。
上一篇:不與員工簽合同 被判敗訴付雙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