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工資指導線公布 職工工資最少要增4%
記者11月18日從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惠州市2010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已公布,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2%,企業工資增長幅度在4%~17%之間,參照省頒布的標準執行。各縣(區)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各企業可依照省頒布的工資指導線,結合本企業自身的經濟效益和經濟實力,與職工進行集體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人均工資增長幅度。
惠州參照省標準執行
惠州市人力資源局勞動關系科負責人表示,政府發布工資指導線的作用在于指導和影響企業,不具有強制性。“全省企業的工資指導線,同樣可作為惠州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重要依據。”該負責人表示,加上省廳今年公布的時間較晚,考慮到這一實際情況,惠州今年沒有另行去調研和制訂企業工資指導線。
效益正常企業要加工資
根據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9月26日公布的全省2010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今年的企業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2%,增長上線(警戒線)為17%,下線為4%。其中,基準線和增長上線較去年均增長了5%,而增長下線則不再是零或負增長。
省標準要求,生產正常、經濟效益達到同行業平均水平的企業,可根據本企業職工工資與人工成本水平及企業的經濟效益,結合工會和職工代表意見,大體按照基準線安排本年度的工資增長。對于依靠國家特殊政策獲取超額壟斷利潤的壟斷性行業和企業,工資水平已達到本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原則上不應再增加工資。
虧損企業工資不低于最低標準
虧損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同意,可視情況實行零增長,但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而對于經濟效益下降幅度較大或虧損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同意,可視情況實行零增長,但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應采取各項措施保障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各類企業在確定本企業工資增長時,應當著力提高工資水平偏低的生產一線職工的工資水平。對工資水平低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或兩年以上未增資以及工資增長緩慢的生產一線職工,應予以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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