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給予的千萬感動
感動一: 老程的妻子小光在醫院當護工,與住在醫院的半身癱瘓的姚大爺達成口頭協議后,遂開始對其進行護理。熟料剛剛上崗工作了7天的小光,在照顧姚大爺時突發心臟病倒地不起,送到醫院后搶救無效死亡。
老程悲痛欲絕,處理完小光的后事便找到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向雇主姚大爺索要賠償,但善良的老程又感到十分為難,他怕直接向年過八十的老人索要賠償,老人會接受不了,加重老人的病情。而自己生活確實困難,家里還有兩個未成年的孩子需要照顧,醫療費和喪葬費是一筆不小的費用,自己實在無力承擔。
法援中心為老程指派了援助律師,并跟律師協商,盡量不走上訴這條路,要顧及雙方的感情,最好協商解決此事。律師本著“和為貴”的原則,瞞著姚大爺與其遠在河北的兒子小姚取得聯系,并說明了小光去世的情況,詳細講述了雇主的義務和責任。原本以為協商工作會很艱難,沒想到善解人意的小姚對律師未驚擾姚大爺的舉措表示感謝,并表示愿意支付一定賠償。小姚派律師來北京與老程及援助律師見面協商,雙方經過慎重考慮,最終達成協議,由小姚支付老程賠償金4萬元。雙方都對援助律師表示由衷的感謝。
感動二:“法律衛士,人民護神。”11月14日,三級傷殘農民工陳明華在家人的陪同下,專程前往內江市東興區法律援助中心,深情表達對中心法律工作者千里維權、無私援助的崇高敬意和誠摯謝意。
陳明華現年57歲,家住內江市東興區新店鄉黃龍村1組,2009年2月22日到云南省曲靖市富源縣打工,在南通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云南雨旺電廠項目工地上從事木工工作。同年3月13日,陳明華不幸從房頂上墜地受傷,經醫院診斷為身體L1椎體爆裂性骨折、脊髓損傷、L1S1椎間盤膨出,傷勢十分嚴重。經醫院全力搶救,陳明華的傷勢才基本穩定下來。此時,公司卻以陳明華違規操作、與公司無勞動合同關系等為由拒絕支付繼續治療的醫藥費、生活補助費,迫使陳明華出院。7月13日,無奈之中的陳明華經不住公司的軟磨硬纏,只好與公司草草簽訂協議,一次性領取了補償金7.3萬元。然而,陳明華的傷勢在此后幾經輾轉的治療中并未得到根本改變,肢體截癱、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
東興區新店鄉黨委、政府得知這個消息,一邊做好陳明華一家的安撫工作,一邊立即向有關方面反映了情況。區司法局、區法律援助中心也主動介入,在詳細調查了解有關情況后,決定為陳明華提供法律援助。12月30日,中心指派了鄒成忠等2名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援助工作者,赴云南為陳明華維權。隨后,2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先后6次遠赴云南、貴州等地,調查收集證據,并為陳明華申請了工傷認定和勞動仲裁。
今年4月23日,在幾經周折之后,陳明華援助案最終得到了曲靖市和富源縣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富源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以勞動經濟糾紛為由受理本案。立案后,2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又代陳明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了傷殘等級鑒定等鑒定事項,鑒定結論:傷殘等級三級、護理依賴程度部分護理、后續治療費0.82萬元。
10月26日,該案進行了開庭審理。法律援助工作者主張的“陳明華雖然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陳明華在工作過程中受傷,應當確定為工傷事故,第一次協議屬于無效協議”得到了仲裁庭的認可。在仲裁庭的支持下,雙方達成一致:公司一次性支付陳明華各項傷殘補助金、賠償金等費用共計18.8萬元,扣減已支付的7.3萬元,當庭兌付陳明華11.5萬元。
感動三:吉林省通過組織開展“法律服務提升年”活動,近幾年來,全省律師黨員主動上門,為500多個億元以上重大建設項目提供了法律服務,為全省1062戶成長型中小企業免費進行了防范金融風險的法律宣傳培訓,研究提出了保障企業合法權益的法律意見,幫助大量中小企業渡過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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