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民工工資被拖欠法院強制執行
2010-12-13作者:未知來源:中工網—《四川工人日報》
本報訊 12月8日,瀘州市納溪區法院將執行款77萬元轉入遠在千里之外的河北省武安市54名民工代表指定的賬戶。至此,54件拖欠民工工資的勞動爭議案得以全部執結。
2007年1月,瀘州市某建筑公司承包河北省邯鄲市武安新興鑄管廠區的變電站工程,在當地招民工進行施工建設,至2009年共計拖欠段維斌、王華等54名民工工資60余萬元,民工們多次追討未果,于2009年向武安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2009年12月8日,武安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書:由瀘州市某建筑公司分別支付54名民工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共計77萬元。裁決書生效后,被申請人瀘州市某建筑公司未履行。今年11月29日,段維斌、王華等54名民工委托其代理人到被申請人瀘州市某建筑公司所在地的瀘州市納溪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收到執行申請后,院領導高度重視,分管立案執行的楊世清副院長立即督促進行審查、立案,并指示要快立、快執,不能讓民工工資拖欠到年底,堅決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在立案的同時,該院執行局立即指派4個執行小組進行工作,當日就采取執行措施對被執行人公司的財產展開調查,對轄區內所有被執行人可能開設存款賬戶的銀行進行了查詢、凍結。同時對被執行人的工商注冊登記情況,建設工程情況,財務情況等也展開了調查,并對查找到的財產進行了查封、扣押。在窮盡執行措施后,向被執行人進行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講解,讓其認識到不履行法律義務的嚴重后果。在該院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和教育宣傳下,被執行人履行了裁決書所確定的全部義務,于12月6日將拖欠54名民工的工資77萬元支付到了法院。至此,一起拖欠了兩年的農民工工資案在納溪區法院執結。(陳光學 周也仲)
上一篇:解決勞動糾紛 調解或許更好
下一篇:換崗,老板問過你了嗎?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