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公務員薪酬改革之行
國內關于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和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的行動進行的如火如荼,可是今年公務員考試依舊突破百萬,熱門的不得了。國外涉及收入分配體系改革的過程中,針對政府公務員薪資制度的改革也歷來是備受矚目的話題之一。那么,目前各國在此方面的現狀、問題以及趨勢都是如何?
工資與民間基本看齊
在日本,國家公務員適用《國家公務員法》,地方公務員適用《地方公務員法》。政府設人事院專門負責對民間收入情況進行調查,以使公務員收入水平與民間收入保持一致。內閣則根據人事院勸告制定工資調整法案,每年10月左右提交國會審議,通過后即可執行。地方都道府縣的人事委員會會在人事院工資調整勸告出臺后,進行參照并根據本地區收入情況,向地方政府提出工資調整建議。在上世紀的經濟高速成長期,其地方公務員平均收入高于國家公務員。隨后差距逐漸縮小,各有領先的年份
日本國家公務員的工資,每年都會根據人事院對民間收入的調查而上下調整。今年8月,人事院向內閣、國會提出勸告,建議將工資和獎金都進行下調,平均年收入調整為633.9萬日元(約合52萬人民幣,100日元約合8.2元人民幣),比調整前減少了9.4萬日元,這是日本連續幾年同時下調工資和獎金。人事院的勸告對象雖然不包括地方公務員,但是地方公務員每年的工資調整,也是以人事院公告作為參考依據。
每年進行民間薪資調查
日本《國家公務員法》規定,決定公務員收入的要素為“生活費用、民間單位薪金及其他人事院決定的事項”。根據這項規定,人事院每年都會對國民正常生活費用和民間薪資水準進行調查。在制定工資調整勸告時,會對官民收入進行比較,統計出兩者之差,并以民間收入為標準調整公務員的收入,稱為“民間標準”。
根據2010年版《公務員白皮書》,人事院對采用民間標準的理由說明是,國家公務員也是勞動者,需要對其工作給予適當、等價的報酬,但是公務員的收入與民間單位不同,難以通過市場規律來計算。而民間薪資反映了現時的經濟和就業形勢,還經過了勞資雙方的交涉,因此以其為標準能廣泛獲得公務員和國民的理解與認同。
人事院每年5月1日開始進行名為“各職業民間薪資實際情況調查”和“國家公務員工資等實際情況調查”的兩項調查,歷時47天。第1項調查包括“民間單位分類調查”和“從業人員分類調查”,前者調查對象是50人規模以上的民間單位,調查內容包括工資調整、津貼制度和雇用情況等。后者調查對象是從事類似公務職業的從業人員,隨機從上述民間單位中選出,調查內容是4月份薪資情況。由于這是大規模的實地調查,人事院會與當地人事委員會展開共同調查。
今年人事院共對11000家民間單位約45萬人進行了調查,通過與任職年限、學歷、年齡等相同的國家公務員收入比對,結果顯示,國家公務員月收入高出757日元(約60元人民幣),獎金多出0.18個月工資。
鑒于此,人事院提出調整工資勸告,建議對月工資和獎金均進行下調。由于55歲以上國家公務員高出部分較多,對其進行重點調整,月工資減薪1.5%,但對基本工資標準不進行調整。事務次官等高級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一律下調0.2%。30歲以內的國家公務員月工資低于民間水準,為避免打擊士氣和影響報考公務員的熱度,不進行下調。
人事院負責工資調整
日本憲法規定:公務員是“全體國民的服務者”,履行職責時必須秉持中立與公正。為保證加入國家公務員隊伍人員的可靠性及公務員人事的公正性,日本設有人事院,作為第三方機構專門負責對國家公務員人事進行管理。人事院直屬內閣,除組織錄用考試、制定任免標準外,向國會和內閣提出調整國家公務員工資建議也是其一項重要任務。人事院由3名人事官以合議制的方式進行管理,人事官任命方式與大臣相同,須經國會同意,并需天皇認證。
日本國家、地方公務員總計350.2萬人,地方公務員適用《地方公務員法》,從事一般行政事務的國家公務員稱為一般職務國家公務員,適用《國家公務員法》。此外,如總理、大臣、大使、法官、國會議員、自衛隊員、海上保安官、稅務職員等,屬特殊職務國家公務員,不適用《國家公務員法》,分別有各自相應的法律管理。
提到國家公務員時,一般指適用《國家公務員法》的普通職務國家公務員。人事院負責管理的就是這批公務員,約有27.4萬人。人事院對民間收入情況進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每年8月份向國會、內閣提出國家公務員工資調整勸告,以使公務員收入水平與民間收入保持一致。內閣則根據人事院勸告制定工資調整法案,10月左右提交國會審議,通過即可執行。
人事院雖然不負責地方公務員管理,但地方都道府縣(日本行政區劃,相當于中國的省級)的人事委員會會在人事院工資調整勸告出臺后,進行參照并根據本地區收入情況,向地方政府提出工資調整建議。地方政府則根據人事委員會建議,并參考內閣制定的調整法案,制定當地政府的調整方案,提交當地議會審議。市町村級別的政府不設人事委員會,但在制定公務員調整方案的時候,也會參照人事院的工資調整勸告。特殊職務國家國務員工資,同樣會依照人事院的建議進行調整。各級政府的工資調整計劃都在年底完成。
公務員收入含各種獎金
日本公務員收入與民營企業、公司類似,也由月工資和夏季、年終兩次獎金構成。以國家公務員為例,月工資除基本工資外還包括各種津貼,如與職務相關的地區補助津貼、特殊勤務津貼、加班補貼、值班津貼、夜勤津貼等;與生活相關的有撫養津貼、住宅津貼、單身赴任津貼、通勤津貼和寒冷地區津貼等;還有類似“拴心留人”的津貼,如特殊勤務津貼、醫療職業的初職津貼,在離島等偏僻地區,如果沒有調動工作,該津貼可以領35年,地方公務員有專門的偏僻地區津貼。
夏季和年終獎金,正式名稱為期末、勤勉津貼,每年6月和12月分兩次發放。人事院根據民營企業夏季和年終獎金的數額為基礎,決定以幾個月工資(含基本工資和各項津貼)為標準發放獎金。每年發放獎金的時候,都是消費的旺季,商家會推出各種促銷活動,信用卡也有專門的獎金還賬方式,到發放獎金的月份,可以多還賬。
上世紀90年代經濟好的年份,國家公務員獎金可達5.45個月工資。2009年獎金標準為4.15個月工資,其中勤勉津貼標準額為0.67個月的工資,根據成績可以上調至1.4個月工資。今年8月,人事院提出了獎金降低0.2個月工資的調整建議,獎金額縮減到3.95個月工資。這是自1963年獎金出現不足4個月工資以來,歷經47年,獎金再次跌到4個月工資水準之下。
根據2010年4月人事院最新數據,國家公務員不含加班補貼、通勤津貼的月平均工資為40.8496萬日元,其中基本工資約占83%,各項津貼占17%。非管理職國家公務員,平均年齡35.5歲,月平均工資30.08萬日元,今年6月份平均獎金為57.75萬日元(1.92個月工資)。
在上世紀經濟高速成長期,地方公務員平均收入高于國家公務員。隨后,差距逐漸縮小,各有領先的年份。2004年以來,由于地方縮減經費開支,地方公務員收入水準連續6年低于國家公務員。去年兩者相比,拉式指數為98.5,即若國家公務員工資水準為100的話,地方公務員工資為98.5。
上一篇:廚師命喪廚房,餐廳賠償11萬
下一篇:我國職業病現狀和防治策略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