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使者”飛遍全閩

“維權使者”遍八閩
2010年11月下旬,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下發通知,決定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涉職工、農民工等弱勢群體執行案件專項清理活動。2008年3月14日,晉江市人民法院勞動爭議法庭揭牌成立,從而使外來務工者有了自己的“維權之家”。
民營經濟高度發達的晉江市,擁有上百萬的外來務工人員。為使勞資糾紛處理實現快速便捷、職責明確、協調暢通,晉江法院及時出臺《重大勞資糾紛案件應急處置辦法》。對超過10人以上的群體性糾紛、用人單位負責人逃匿以及可能引起嚴重不良后果的案件,法院成立重大勞資糾紛案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
同時,確立立案單位第一時間報告制度、首接負責制的原則,報案者所報案件不屬于該庭管轄的,首接者也應當負責引導到管轄庭;在立案上,由立案庭立案后分散到7個基層法庭,避免因銜接出現疏漏而激化矛盾。
晉江法院院長潘豐源告訴記者,該院近年來受理的所有勞資糾紛案件均在信訪或起訴當日立案,對務工人員申請訴訟費救助的,均依法準許緩、減、免。針對突發性欠薪事件,法院提前介入,與職能部門密切配合,采取“訴前保全、先予執行、查封拍賣”等法律手段,成功解決了數十起涉及數百名務工人員的惡意欠薪事件。
去年春節前,晉江連續發生多起老板舉家外逃的惡性欠薪事件,讓等著工資返鄉過年的農民工心急如焚。案件發生時,晉江法院一方面引導工人們盡快立案,另一方面遵循“簡便快捷、重在調解、快速變現、依法處理”的原則,采取靈活的措施,查封工廠的機器設備等財產進行“提速”拍賣。
在處理僑興時裝制鞋廠拖欠305名工人工資一案時,晉江法院“破例”將正常拍賣應有的搖號選定評估機構、委托評估、當事人確認評估書、搖號選定拍賣機構、委托拍賣、拍賣報價、電視公告等一系列程序,于當天在《僑鄉頻道》、《晉江經濟報》等媒體的監督下進行,經過連夜加班加點,完成了本來需要幾十個工作日才能完成的事情。他們還“破例”把拍賣會直接設在該工廠內,讓工人們現場監督拍賣會。最后設備如期拍賣,民工的工資如期得到兌現。
2009年5月,福建首個礦區農民工權益維護工作站也在閩西紅土地的龍巖市新羅區成立。針對轄區是全省重要礦區的情況,新羅區人民法院在礦山企業集中區適中鎮洋東村掛牌成立礦區農民工權益維護工作站,集中為礦區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通過在站內設立巡回審判速裁法庭,定期集中處理涉及農民工權益的各類案件,并邀請農民工、農民工家屬及廠礦企業負責人旁聽庭審,引導依法維權和合法用工。他們還在站內11個礦點設立農民工維權信箱,接受農民工來信來訪,為法院主動、及時參與維權提供依據。據了解,該工作站成立以來,已調解了數十起勞資糾紛案,取得了良好效果。
邵武的專門合議庭
“沒想到我們討了1年多沒拿到的工錢,你們不到1個月就幫助拿回來了。”元旦前夕,3名農民工從閩北邵武市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過追回的欠薪時,動情地說。
2005年3月,邵武法院在福建率先成立了維護農民工權益合議庭。合議庭建立后,將過去分散在各個專業庭審理的農民工維權案件,集中到這里統一審理,標準統一,更加規范。同時開辟農民工維權案件審理的綠色通道,依法減少相關環節,確保農民工起訴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綠色通道措施還包括:開通農民工法律援助電話熱線,新增加口頭和電話預約上門等立案方式;盡量使用簡易程序和督促程序縮短辦案周期;對工程款中涉及職工工資收入部分裁定先予執行;對農民工追討工資的案件實行司法援助,緩、減、免訴訟費;對外地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因一時難以提供身份證明,但手續均符合立案條件,先受理再補辦手續,并不再審查農民工的經濟狀況。
如今,合議庭已成為農民工的“維權使者”,5年間共審理、執行上千件農民工權益案件,挽回損失2100余萬元。
“我自己找包工頭多少次了,都沒用。走,到農民工維權合議庭討說法去!”下崗女工艾某討賠醫療費多年未果,到法院一起訴,很快就拿到了9萬元的賠償金,這讓她喜出望外。邵武法院副院長馬俊文告訴記者:“對于農民工案件,我們都能快立、快審、快結、快執行!設立合議庭之后,邵武市涉及農民工權益案件的調解率、結案率、自動履行率都大幅提高。”
邵武法院還適時啟動“先予執行”程序。據統計,僅2010年,邵武法院就對8起案件啟動了“先予執行”程序,執行標的額達40萬余元。
合議庭還通過聘請工會、婦聯主要負責人擔任人民陪審員,形成調解合力,化解矛盾。對不能調解結案的,注意做好教育疏導,以利于裁判的履行;對涉及社會穩定的群體性糾紛,通過匯報案情爭取上級法院及黨委、政府的支持,通過院領導的組織協調做好當事人情緒穩定控制工作。
合議庭還充分發揮執行聯絡員優勢,依托鄉鎮司法所、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力量,做好義務履行人思想工作,使大部分的職工、農民工維權案件無須進入強制執行程序,而是在調解之時或是調解協議規定的時間內,便能自動履行完畢,避免增加訴累。
維權舉措層出不窮
福建高院提供的數據顯示,全省法院每年受理涉及打工群體討薪的案件均在四五千件左右。這些案件大多是涉及面廣、矛盾對立的群體性糾紛,處理不當極易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隱患。
福建法院積極應對,破解討薪難題。全省法院普遍開辟打工者依法討薪的綠色通道,最大限度地體現司法的人性化。浦城縣人民法院在立案大廳和兩個法庭開設了討薪窗口,由導訴員解答有關拖欠工資的法律問題,對無法在正常工作日來法院立案或行動困難的農民工,實行主動上門、電話預約立案。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允許農民工口頭起訴。
“索要欠薪的案情錯綜復雜,可謂剪不斷、理還亂。”福清市人民法院的法官曾朱興介紹,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都是雙方私下無法協商解決的“燙手山芋”,當事人對抗心理較為明顯。為此,福清法院加大討薪案件的執行力度,集中力量,以快取勝,專門成立了以院長為組長的農民工案件協調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有關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案件的審理與執行工作,還成立了數個農民工案件執行小組,依法采取強制措施,保證農民工合法權益。
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調解銜接工作向外省籍農民工群體延伸推進,他們通過與外省駐莆勞務合作機構溝通協調,分別建立河南、四川等地農民工調解銜接工作站,并在外省籍農民工比較集中的62家企業、13個社區設立調解銜接工作點。同時選聘111名外省籍農民工為特邀調解員,發展200名外省籍農民工為調解志愿者,由法院負責集中培訓和掛鉤指導。另外他們還制定并試行《外省籍農民工群體調解銜接工作制度》,確保涉及外省籍農民工矛盾糾紛早預測、早監控、早化解。
福建省閩侯縣人民法院近日召開執行款集中發放大會,將2010年12月1日以來執行到位的共計15案執行標的額262.59萬元集中發放給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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