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難認定 讓工傷維權路漫漫
眾多農民工每日面對的是高空作業、操作機器等這些危險的工作,工傷風險隨時存在,而工傷后在維權過程中的仲裁、訴訟、上訴……諸多陌生的法律名詞和繁雜的法律程序既是他們維權的保障也成了他們能否得到及時救治、維權的羈絆。
記者從石家莊市橋東區法院民一庭審理的諸多工傷維權案件中篩選了幾起典型的沒有與用工單位簽訂合同的農民工工傷案例,希望能夠給打工者以警示和借鑒。
案例回放
雇工工傷維權 雇主不服裁決
16歲裝修工被崩裂砂輪奪去左眼
16歲的小波,僅僅經歷了18天的打工生涯,就開始了他漫長的維權之路。
因家庭困難,小波高中沒有畢業,就跟隨父親從平山老家來省會打工。
2009年8月底,他在一裝飾工程公司打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2009年9月14日18時左右,小波在公司承攬的火車站附近一處裝修工程現場施工時,一砂輪突然崩裂,砂輪碎片打入小波的左眼。經多次治療,小波的左眼最終還是沒保住。為得到應有的賠償,小波首先要證明他和裝修公司存在勞動關系,這一步驟非常關鍵。證明了這一點,他才能進行工傷認定、評殘,然后才有可能說到賠償的事情。
小波在律師的幫助下,先向勞動人事爭議調節仲裁委員會申請了仲裁,仲裁裁決確認了雙方存在勞動關系。
但裝修公司拒不承認與小波間存在勞動關系,不服仲裁裁決,起訴到法院,請求確認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法院經過審理查明,雙方雖然沒簽訂勞動合同,但已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系,應依法確認。橋東區法院作出判決,確認小波與裝修公司間存在勞動關系。
小波今年2月份拿到這份判決時,距他受傷已經過去了近一年半的時間。然而,裝修公司不服法院判決,再次提起上訴。
“對方明顯是在拖。”小波的律師這樣告訴記者……
46歲農民工加工藥材被切斷手指
46歲的老鄭以前在省會為一個體戶加工中藥材。現在對于老鄭來說,他在經歷了肉體上痛苦的同時,又陷入了一場無休無止的工傷賠償訴狀中。
老鄭是2008年經熟人介紹為省會個體戶王某家從事中草藥藥材加工工作,工資為一天25元。2009年10月29日下午,老鄭在操作粉碎機加工黃柏樹皮時,旋轉的粉碎機刀片將老鄭左手食指、中指、無名指切斷,被評為八級傷殘。在賠償問題上,老鄭與王某商量多次也未達成一致。于是,從申請認定工傷、評殘疾、到申請仲裁……老鄭只好這么一路走下來。
由于對裁決不服,不同意履行裁決所規定的支付一次性賠償金等費用,雇主王某又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撤銷仲裁裁決書。近日,石家市橋東區法院一審作出宣判,維護了老鄭的應得權益,可是,不服判決的王某日前又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
農婦工地燒火做飯被砸身亡
40多歲的農婦王萍在省會一建筑工地上給工人做飯。去年9月的一天,她在工地正準備做午飯時,被拆落的鋼模板砸傷,經搶救無效死亡。在王萍受傷被送往醫院救治過程中,工頭墊付了搶救費用。
事發后,王萍的家人申請了仲裁。勞動部門經過審理作出仲裁裁決: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工頭支付一次性賠償金15余萬元。然而工頭卻不服裁決,于近日起訴到法院,訴稱王萍是自愿在工地燒火做飯的,勸都勸不走,還稱王萍曾表示過“不給報酬也干”。王萍的家人在遭受喪親之痛的同時,等待著最終的賠償……
雇工工傷維權 沒能進入法律程序
如果說小波和老鄭因為工傷陷入了繁雜的法律程序中,那小丁和小遠的經歷就更讓人辛酸。
2011年春節前夕,在人們忙著備年貨時,來省會打工的邯鄲青年小丁在給客戶做保潔擦玻璃時,不慎從四樓摔下,經搶救無效身亡。小丁家人在年前申請了法律援助。但日前,律師在調查取證時發現,給小丁介紹活干的保潔公司已人去樓空,蒸發得干干凈凈,小丁的賠償問題變成了水中月。人都找不到了,仲裁也好、起訴也好,對小丁及其家人都好像已經失去了實際意義。
另一個沒有選擇進入法律程序維權的小遠還未滿18歲,他是被機器絞傷了腕部,失去了手指。
日前,在石家莊市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師的幫助下,小遠的父母終于與小遠的老板達成調解,他們不顧律師覺得“少了點”的建議,同意接受對方賠償的3萬多元錢。小遠的父母說,3萬多雖然比該得到的賠償少了很多,但他們急需這筆錢為孩子進行后期療傷。如果等到全部法律程序都走完拿到賠償,他們等不起……
案例分析
用工方惜錢不認人 維權路上荊棘叢生
和老鄭、小波、王萍等有著類似遭遇的農民工還有很多,因為雇主不同意賠償或雙方很難就賠償達成一致時,勢必引發仲裁或訴訟。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是工傷維權的重要前提。就為證明這個前提,很多受傷農民工就可能像小波、王萍那樣被拖上一年半載。
石家莊市橋東區法院民一庭庭長駱新穎介紹說,出現工傷時,如果用工單位是合法用工單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明確,那工傷維權就可以按法律程序一步步走下去,當然這也要做好“打持久仗”的心理準備。
而記者從石家莊市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及基層法院了解到,大多數農民工與用工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合同,一般是經人介紹或是跟著老鄉干的,干一天算一天或按口頭約定一個月多少報酬的居多,用工方有的是個體戶、包工頭,有的可能就是一些黑作坊、黑門市、黑公司等。打工者不出事則已,一旦出現工傷,維權非常被動。
“小波和王萍的遭遇就非常有代表性,小波打工所在的公司壓根兒不承認小波是公司的工人,任仲裁裁決也好,法院判決也好,就不承認,就為這一點,起訴、上訴,不鬧到終審不罷休。”駱新穎這樣告訴記者。
出現工傷,用工方“惜錢不認人”,壓根兒不承認與受傷工人存在勞動關系,不服從仲裁裁決、不服從一審判決,導致維權過程被繁雜的法律程序拖延,工傷維權路變得異常艱辛、漫長。
各方說法
不簽勞動合同 用工單位規避責任
針對大部分農民都沒有勞動合同,證明“是否存在勞動關系”,都要幾審幾落、費時費力的現狀,記者分別采訪了勞動部門、律師和法官,請他們就此分別談談自己的想法和建議。
勞動部門
依法維權花費時間長客觀存在
勞動部門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農民工工傷維權依據的主要是修改后的《工傷保險條例》和《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無論是非法用工單位還是合法用工單位,一旦出現工傷,依法維權都可能會花費很長時間,這是客觀存在的現狀。對此情況,勞動部門也采取過很多辦法,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結果一直不盡人意。
石家莊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一位負責人向記者介紹,辦理用工單位備案和登記主要是為了規范用工行為,保障勞動者權益,這也是勞動部門的職能。現在,為了方便用工單位,服務中心專門設立了一站式服務大廳辦理備案登記,可是登記的單位很少。“去年中心為十幾萬人介紹了工作,可最后用工登記和備案顯示的人數只占兩三成,大部分用工單位都不登記。”用工單位這樣做,就是為了不和工人簽訂勞動合同,規避用工方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律師
勞動部門該加強源頭管理
石家莊市總工會困難職工法律援助團律師陳懷印認為,工傷維權路的難不只難在“確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這開端,在接下來的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賠償等這些步驟里,對各個環節,用工單位都可能提出異議,都可以起訴。傷者被拖上個三年五載是正常現象。
用工單位之所以死不認賬、采取拖延戰術、不鬧到終審不罷休,是因為他們清楚,他們也是在依法行事,不違法。
陳律師認為,對這樣的現狀,勞動部門應該從源頭上加強對勞動合同簽訂的管理,加強對不規范用工的監督。另外,立法者應該重視這一現狀,是不是能從維權的程序設計上動動腦筋,盡量讓農民工的維權程序變得簡單、實用一些。
法官
勞動者注意留存證據
駱新穎告訴記者,她審理過太多的勞動爭議案件,很多農民工因為工傷被拖上三五年,很多人落下殘疾,甚至傷都好了,錢還沒拿到。目前,不簽訂合同的進城務工人員太多了,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是客觀現狀。簽不簽合同,農民工是被選擇方,說了不算。
駱新穎建議,勞動者在打工時一定要盡量選擇那些能夠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同時,勞動過程中應當注意留存能夠證實雙方勞動關系的證據。如:上崗證、工資卡等,以證明工作開始的時間、給誰干、報酬多少等。這樣一旦發生工傷等勞動爭議,不管有沒有勞動合同,當事人就可以直接據此主張勞動關系,然后直接走下面的步驟。駱新穎同時向用工單位提出建議和忠告:應當及時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萬一發生工傷,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企業用工風險。
上一篇:教師亂收資料費 校方解聘不補償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