滎經縣人民法院 當庭調解并兌付 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2011-06-22作者:未知來源:北緯網-雅安日報
近日,滎經縣人民法院民庭成功調解了一起涉及農民工權益的勞動爭議案件,并當庭兌付了農民工各項工傷保險待遇11萬元,這起歷時一年之久的勞動爭議糾紛終于劃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被告人王某系原告煤礦企業的職工,從事井下打路工作。2010年6月3日,被告經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診斷為:一期煤工塵肺。2010年9月28日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2010年12月24日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六級傷殘。被告因與原告協商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未果,故于2011年3月5日向滎經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仲裁委于2011年3月24日作出滎勞仲案字(2011)第30號仲裁裁決書。原告對該仲裁裁決不服,認為被告的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鑒定過高,故訴至該院。
承辦法官接到此案后,及時查閱了案情,了解到被告是外地農民工,生活困難。為了盡快解決農民工的實際問題,承辦法官當即通知雙方當事人進行庭前調解,但鑒于雙方矛盾較深、分歧較大調解未果。開庭時法官又再次抓住時機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經過法官長達幾個小時的析理辯法,最終雙方當事人化解了矛盾,自愿達成了一致協議: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原告當庭支付被告王某各項工傷保險待遇11萬元。
滎經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通過實行案件全過程調解,充分運用各種調解手段,不斷完善和創新調解方法,將調解貫穿審判工作全過程,并注重“調解兌現”,真正實現“案結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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