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績效工資是什么?病假績效工資怎么算?
每個員工都會生病,有的公司會有病假工資。由于當事人不了解關于病假績效工資的具體規(guī)定,往往有很多疑問。那什么是病假績效工資?病假績效工資怎么算呢?由于大家不了解相關法律規(guī)定,往往會感到很困惑。下面小編為你解答。
一、病假的定義
病假,是指勞動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傷,企業(yè)批準停止工作進行治病休息的期間。不少企業(yè)錯誤地認為,勞動者生病沒有為企業(yè)提供勞動,因此企業(yè)就可以不必支付任何報酬。其實,勞動者在治療期間,不僅可以享受醫(yī)療保險待遇,而且用人單位需要按照法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
二、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病假工資的計算,首先要確定兩個變量,一是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二是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
1、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于本市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算系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xù)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yè)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①連續(xù)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fā);
②連續(xù)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fā);
③連續(xù)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fā);
④連續(xù)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fā);
⑤連續(xù)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fā)。
(2)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xù)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yè)支付疾病救濟費:
①連續(xù)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fā);
②連續(xù)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fā);
③連續(xù)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fā)。
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和計算系數確定后,便可計算出病假工資的數額。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三、病假工資的保底和封頂標準
關于病假待遇,有兩點需要注意,也即病假工資的保底標準和封頂標準。
1、病假工資的保底標準——強制性標準
根據上海市勞動局《關于加強企業(yè)職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生活的通知》及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本市企業(yè)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的通知》的相關規(guī)定,每月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待遇低于本企業(yè)月平均工資40%的,應補足到本企業(yè)月平均工資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資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企業(yè)月平均工資的40%低于當年本市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應補足到當年本市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企業(yè)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不包括應由職工繳交的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2、病假工資的封頂標準——非強制性標準
根據上海市勞動局關于加強企業(yè)職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生活的通知(滬勞保發(fā)[1995]83號)第五條之規(guī)定,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fā)。
四、病假工資待遇與因工負傷的停工留薪待遇不同
1、支付的待遇不同
根據《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之規(guī)定,從業(yè)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因此,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yè)病,用人單位需要按照負傷或者患職業(yè)病前原福利待遇,標準為工傷人員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本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而按照法定標準計算出的病假工資標準,一般會低于原工資福利待遇。
2、支付的期間不同
根據《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之規(guī)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也就是說,停工留薪期最長不超過24個月。而員工的病假一般來說要根據病情,由醫(yī)生開具病假單,并由用人單位批準,時間上可長可短。
五、有關病假績效工資怎么計算的法律法規(guī)
員工病假工資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80%,由用人單位依法自主確定支付辦法。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fā)〔1995〕309號)第59條規(guī)定,企業(yè)職工病假期間,在法定的醫(yī)療期內,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由用人單位按不低于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依法自主確定支付辦法。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fā)〔1995〕309號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間內由企業(yè)按有關規(guī)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本文主要從一、病假的定義 ,二、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三、病假工資的保底和封頂標準,四、 病假工資待遇與因工負傷的停工留薪待遇不同,五、有關病假績效工資怎么計算的法律法規(guī)五個方面介紹有關病假績效工資怎么算的相關內容,因為每個公司的情況不同,具體怎么規(guī)定看公司績效考核辦法是如何規(guī)定的。
上一篇:綜合工時制員工如何計算加班費
下一篇:女職工懷孕請病假有沒有工資
無需注冊 快速免費咨詢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