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說勞動者職業病維權難
記者:目前勞動者在職業病維權方面,面臨的最大問題是什么?
吳建德:勞動者維權方面最為突出的問題恐怕是維權取證難的問題。由于沒有勞動合同導致所謂的“勞動關系不明”,使得工傷認定無從下手,勞動爭議也常常得不到受理。
記者:最近,有人提議修改《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你如何看待這一提議?
鄭功成(勞動與社會保障學專家、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近日,河南農民工“開胸驗肺”的個案暴露出我們的一些制度性缺陷。比如像你說的這個《辦法》,對于勞動者的維權很不利,申請職業病鑒定當然需要提供憑證,但這個憑證不應當由用工企業來提供。
記者:在職業病鑒定方面,會不會有很高的法律門檻?
吳建德:《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職業病診斷時應當提供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等多項材料。從這些來看,法律門檻還是很高的。
記者:法定職業病鑒定機構“獨此一家”,是否也是一個問題?
鄭功成:我們現在的鑒定機構,依附于政府,不是嚴格意義的中立機構。一個地區由一家鑒定壟斷的局面值得我們反思,一旦這家機構作出錯誤鑒定,勞動者就沒有其他救濟途徑了。
記者:那么,我們應該如何建立防治職業病的長效機制?
鄭功成:做好職業病防范是第一步。第二步是一旦發生事故,應當切實維護勞動者的權利。這一環節中,鑒定機構的中立性非常重要。
最后,工傷保險制度一定要全覆蓋,不能把任何勞動者排除在外。如果沒有社會保險,單寄望于用工企業,受害者很可能得不到補償。
吳建德:應最大限度減輕勞動者的舉證負擔。我們建議在勞動關系真實存在的前提下,勞動者只要證明自己受損事實的真實存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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